川剧变脸被传到国外,一时间纷争四起,如何保护这项具有历史意义的文艺形式?昨日,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可将“川剧变脸”注册成商标,以便运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保护。但是,早在2004年,“变脸”就已经被东北人注册,目前,省川剧院正在等待这项商标注册进入公示期,对其提出异议,把“变脸”抢回来。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认为,如果没有行政条文加以保护,“变脸”可以申请
发明专利或者注册商标。但是申请发明专利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变脸”在法律上的权利人难以确定,包括专利申请人、发明人和发明所有人都难以确定。此外,一旦专利申请成功,则专利权的维权打假成本很高,权利人往往疲于应付侵权人。况且,专利有保护期限。所以,他建议采用注册商标的办法,阻止其他国家、地区的人员任意使用变脸和川剧变脸这样的称谓,以保护这项绝技。
但是,昨日记者了解到,早在2004年12月23日,川剧变脸就被一名叫王利前的东北人申请注册了,所涉及的经营项目列表包括组织表演(演出)、流动图书馆、书籍出版、录像带发行、电影制作、电视文娱节目、摄影等多个内容。省川剧院专门负责变脸商标注册一事的余洪川得知后,曾多方奔走,想为四川夺回“变脸”,但有规定称,只有在此商标注册进入公示期后,才能提出异议,所以目前省川剧院还在等待公示期的到来。据了解,为了避免类似商标抢注事件再度发生,省川剧院已经罗列了一份清单,将川剧知名剧目、技巧的名称一一申报注册。《巴山秀才》、《易胆大》等省川剧院投排的剧目都在其中,川剧绝技“踢慧眼”也正积极申报成商标。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