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萌)昨天上午,河北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特地来到北京,宣判版权官司中国木偶剧院胜诉。虽然官司胜诉,但中国木偶剧院却难以追回应得的经济损失,只赢得了一个名义上的胜利,甚至暂时还要亏本15万元。
中国木偶剧院2004年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巡演大型童话偶形剧《绿野仙踪》。2006年,木偶剧院发现有一个中华亲子剧团,几乎是原封照搬了这部舞台剧在各地巡演。木偶剧
院拍摄了中华亲子剧团在石家庄的演出过程,并向当地法院起诉。
历经八个月的调查、判决,法院终于得出结论:判决被告中华亲子剧团的负责人范玉霞立即停止对木偶剧院版权的侵犯,并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木偶剧院50万元,案件受理费150015元也将由被告范玉霞承担。也就是说,根据法院的判决,木偶剧院应该得到被告范玉霞65万余元的赔偿。
但据木偶剧院的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亲子剧团负责人范玉霞目前已经不知去向。根据法律规定,范玉霞并不是剧团的法人代表,木偶剧院是针对其个人来追究法律责任的。所以,不管中华亲子剧团将来存在与否,范玉霞本人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都是不变的。
现在木偶剧院处境尴尬。本应获赔65万余元,但剧院现在找不到范玉霞,就不可能拿到这笔赔偿款,甚至连垫付的15万余元诉讼费都难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