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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师傅案郭德纲赢了 法院一审判定其无罪(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9:37 竞报
本报讯 因发表文章称自己的师傅杨志刚存在“家中装修公款报销”、“与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风问题,郭德纲(blog)被杨志刚以其涉嫌诽谤罪为由,提起刑事自诉。昨天上午,大兴法院一审判决郭德纲无罪。 昨天,宣判时间定在上午9点,但8点半不到,郭德纲就和律师一起走进法庭,立即被媒体记者的闪光灯包围。“坐在被告人席上的感觉怎么样啊?”有记者问。“要不您上来坐会儿,感受感受!”郭德纲笑着回答。 此时,一位特殊的旁听者拄着双拐,被法官搀扶着走进法庭。这名中年男子说,他是名“钢丝”,就住在大兴,因为患有强制性脊椎炎,双腿无法行走。他得知郭德纲案的宣判时间后,特意打车前来旁听。郭德纲赶忙从被告席上走下来,握着这名“钢丝”的手,两人小声地聊了近20分钟。“哥们儿听了你的相声,这辈子没白活!”男子越说越激动。 见主审法官穿着法官袍走进法庭,郭德纲赶紧回到被告人席。因原告方杨志刚和其代理人均未到庭,法官只好缺席判决。 法院认为,郭德纲确实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在文章中虚构了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用公款报销装修自己的房屋及与女同事同居的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上述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故不构成诽谤罪。 宣判结束后,记者们又将郭德纲围住。“谢谢大伙儿了,让大伙儿跟着担心受怕,起那么老早!”在判决书上签完字后,郭德纲和律师匆匆离去。 案情回放 去年3月,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文中披露了其师傅兼馆长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与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风问题。该文被多家网站转载,并发表在一些平面媒体上。 去年4月,杨志刚把郭德纲告上法庭,认为这些带有人身侮辱性质的诽谤性文字给他的名誉和声望造成了极大伤害,遂以郭德纲涉嫌诽谤罪为由,对其提起刑事自诉,要求郭德纲承担刑事责任,并向自己公开道歉。朱燕/文 肖利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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