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巍通讯员杨帆)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于2007年6月在昌平玫瑰园去世后,所欠银行贷款已经超过一年无人偿还,故放贷的银行将侯耀文之女及承担担保责任的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偿还贷款。
记者上午获悉,昌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中国银行昌平分行诉称,2004年3月,该行与相声演员侯耀文及开发商——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签订《楼宇按揭担保贷款合同》,约定银行向侯耀文提供贷款500万元,期限120个月。《楼宇按揭担保贷款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定发放了全部贷款。2008年6月《楼宇按揭担保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出现还款逾期。
2007年6月侯耀文已经去世,自2008年6月起至今,虽经银行多次向侯耀文之女及开发商催要,但侯跃文的法定继承人没有依据《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清偿侯耀文《楼宇按揭担保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开发商也未履行保证责任。
截至2009年3月20日,侯耀文的房贷已连续拖欠贷款4期,共计本金50万元,利息178033.99元,罚息25287.51元,共计703321.50元。
银行依合同约定,要求侯耀文的女儿清偿全部债务,并要求玫瑰园开发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一个月前媒体报道,侯耀文去世两年,但仍未“入土为安”,迟迟不能下葬的原因,是因为侯耀文的亲属对遗产分配不清。
据外界评估,侯耀文的遗产大概在8000万左右,其两次婚姻育有两个女儿,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与这两名同父异母的孩子休戚相关。
此次银行仅将侯耀文一个29岁的女儿列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