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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京沪穗大剧院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0日18:18  新民晚报

  国家大剧院、上海大剧院和广州大剧院昨天在广州签署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意向。三方代表认为,此举标志着未来中国演艺市场向规范有序的健康发展迈出了坚定的步伐。但一些演艺界人士认为,目前国内文化设施建设趋热,各地的大剧院纷纷开张,演艺院线也已成规模,事实上,各地剧院均以市场原则来共享资源,因此,三方结盟不如广泛合作为好。

  节目共享 大势所趋

  在昨天签署的这份《意向书》中,三座剧院的代表把各自管理的剧院称为“三个城市最有代表性的艺术殿堂”。确实,国家大剧院有国内其他剧院难以望其项背的雄厚资金支撑,制作了一批投资动辄上千万元的歌剧,完全有资格称得上是全国最有资金实力的剧院。已有近12年历史的上海大剧院,一度以规范的管理、丰富的海内外节目和火爆的票房而享誉全国,但近年来面临竞争。国家大剧院在成立之初,就与上海大剧院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过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不但与上海大剧院有节目往来,也与上海东方艺术中心共享节目资源。譬如前几天,费城交响乐团的北京演出就在国家大剧院举行,到上海除了进世博园区,还在东方艺术中心举行了音乐会。

  互相竞争 本是常态

  据统计,外国交响乐团来华演出,北京在国家大剧院、上海在东方艺术中心的资源共享场次,要远超国家大剧院与上海大剧院的合作数量。这是因为,外国乐团来华巡演也有选择演出场地的权利,而国家大剧院管理机构只负责本剧院的演出运行,不可能为外地的“伙伴”谈价钱、降成本。因此,所谓的“战略合作伙伴”,是一种概念性的结盟关系,并无实质性的资源共享内容。

  近年来,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旗下的上海歌剧院频频与国家大剧院合作,与上海大剧院没什么关系;而同样属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管辖的上海交响乐团,不愿去国家大剧院演出,也与上海大剧院无关。

  一致对外 需要合力

  演艺资源的共享,必须建立在市场利益的基础上。国家大剧院有实力运作的节目,上海大剧院或者广州大剧院未必能承接。同样,上海大剧院每年创造票房主要收益的音乐剧项目,国家大剧院似乎也不会愿意共享。

  据了解,三方代表在签署结盟意向书时认为,国外经纪公司漫天要价、引进节目成本居高不下,结盟是为了团结一致对这种现象说“不”。但这种说法让海外的经纪公司感到好笑。因为,国家大剧院不接项目,自有保利剧院来接;上海大剧院没能力接,东方艺术中心可趁机砍价承接;广州大剧院不愿接,还有星海音乐厅、深圳歌剧院可以洽谈。要有效抵制漫天要价的现象,一靠行业协会介入,二要凭借谈判能力和市场运作本领,三要通过广泛合作来规范演出市场秩序,并不是仅靠三家剧院垄断国际资源就可以改变的。  本报记者 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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