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娘子军》作者诉中芭侵权案开庭 中芭拒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9日11:18  京华时报
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剧照 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剧照

  本报讯 (记者王晟)昨天,冯远征(微博)岳父梁信诉中央芭蕾舞团(微博)(简称中芭)侵权演出《红色娘子军》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梁信要求被告中芭停止侵权并赔偿55万元。中芭则认定此前与其签署的是版权转让协议,不同意梁信的诉讼请求并拒绝接受调解。 

  昨天的庭审中,“红色娘子军之父”梁信、其女儿梁丹妮(微博)和女婿冯远征都没有到现场,而是委托了代理人出庭。中芭则由一名舞团工作人员和律师出庭应诉。 

  梁信的代理律师认为,中芭1993年曾与梁信就《红色娘子军》剧本使用达成10年许可协议,并一次性支付5000元稿酬。由于当时的法律规定中没有著作权转让一说,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就是著作权使用许可,这也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2003年6月,协议期满后,梁信要求与中芭协商续约未达成一致,此后中芭依然使用《红色娘子军》剧本不断进行盈利性商业演出,且在后来的一些演出中不再署名是梁信作品。因此原告要求被告不得再演出该剧,公开道歉并赔偿55万元。 

  对于原告的说法中芭反驳称,1993年梁信先生已与舞团协议,对剧本进行转让,中芭一次性支付给梁先生5000元人民币。根据法律解释,一次性支付并不意味着以后还有第二次、第三次付款要求,双方签署协议后,在很长时间里也不存分歧。中芭方还表示,在2010年至2011年间,中芭共演出《红色娘子军》67场,亏损1976万余元,中芭从中并未获利,恰恰相反梁信先生获得了巨大的精神利益。中芭代理人透露,由于他们发现了1957年刘文韶曾发表的名为《红色娘子军》的报告文学,中芭对《红色娘子军》是否由梁信先生的剧本改编存疑,对此,他们会做进一步了解。

  在庭审最后,原告方表示接受法院调解,可以与中芭重新签订许可合同、谈定新的报酬,对于55万的赔偿金也可再行商议。但被告中芭方强调拒绝接受调解,将服从法院的审理结果。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责编: sunny)
分享到: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