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2月19日电(记者杨越)首届全国广告模特大赛总决赛不久前在广西南宁磕磕碰碰地落幕了,但决赛晚
会延时事件以及由此牵出的台前幕后问题却余音未了,让人回味。
(小标题)应该8点开始的晚会推迟到近9点首届全国广告模特大赛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办,具体操作的一
方是称作大赛组委会的以宋云为负责人的北京冠亚广告模特经纪 公司,另一方是称作总决赛执委会的以刘志荣为负责人的香港
东方国际电视公司。评委团由7人组成,组委会方面定4名评委,执委会方面定3名评委。
赛前就传出不和谐音的组委会和执委会,终于在总决赛临近开场前“血刃相见”。2月2日20点是原定总决赛暨颁
奖晚会开始的时间。60多名俊男美女分别从各赛区一路过关斩将,将在总决赛上定乾坤。广西区体育馆内,观众翘首以待,
看首届广告模特大奖花落谁家。
让观众不解的是,20分钟过去了,位于第一排的评委席却依然虚位以待。直到20时30分,评委才匆匆入场。迟
到的评委们先在现场熟悉规则,45分钟后,“难产”的首届全国广告模特大赛总决赛终于开幕。
赛后,部分选手提出“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批复过一个10人评委候选人名单,但组委会安排的评委有2位是在
名单之外”的做法随意,认为不公平,并指出在台上表演,看到有评委互相交谈,感觉很不严谨。一时间,“超级延时”事件
在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一些媒体在报道此事时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有的更是一边倒。组委会、执委会各自声称被对方“
涮”了,并撕破脸大曝内幕。
(小标题)“难道为了3万元,就可置大局于不顾”日前,记者采访了仍在南宁处理大赛善后事宜的执委会主任刘志
荣和孔令尧。刘志荣说,当初北京冠亚公司找到我们,要求与我们合作,并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授权香港东方公司作为
总决赛及晚会的承办方,同时负责筹措200万元经费,但后来冠亚公司又通过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发函,说我们不能直接与合
作单位签约,而一律和冠亚公司签,这让我们如何招商?
关于决赛延时事件,孔令尧陈述如下:2月2日13时,我迎接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副主任朱克宁带领的评委
和随行人员一行6人。双方商定当日18时研究评委的工作方案,19时15分起程前往会场。
孔令尧于18时12分来到评委下榻的南宁国际大酒店,但一直候到19时仍末见评委及有关人员下楼。当孔令尧上
到朱克宁的707房间时,组委会副秘书长、北京及东北赛区总领队刘辉说,这些评委都是冲着朱主任面子来的,要求付清来
回飞机票及评委费才能出发。孔令尧只好打电话给组委会秘书长宋云。但宋云更是坚决地称,这是行规,不执行便不去参加。
孔令尧解释说,现在已经19点多了,即便去取款也会延误大赛的开始,并申明这是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办的,希望顾
全大局,但宋云说此事毫无商量余地。孔令尧于是提出这里的评委不去,能否让广西的专家代替作评委。宋云说,如果这样,
他将到会场去停止赛事的进行,说完挂断了电话。孔只好回到住地筹足3万元款送到南宁国际大酒店707房。此后,朱克宁
带领10多人下楼奔赴会场,抵达时已是20时30分。
“难道为了3万元就可置大局于不顾?就可以牺牲所有人的利益?”孔令尧愤愤不平地说。
(小标题)“劳务费、机票要先支付,这是行规”“按惯例,劳务费、机票是要先支付,这是行规。”北京冠亚公司
负责人、大赛组委会秘书长宋云在电话里接受了记者采访。
宋云说,原定的4个评委,有两个因为通知得太晚来不了,所以临时增补了两个:一个是中国职业模特协会副会长汪
桂花,一个是时尚界著名评论家连旭,他们的专业水准不容置疑。2月2日中午,评委到了后,我们就向孔令尧提出,评委的
劳务费、机票及评选资料等问题,孔说需要请示。可直到18时15分,孔仍未有答复,来回拉锯了好几个小时。孔打电话叫
评委下来吃饭,评委没下来。因为有评委向刘辉透露了意思,拿不到报酬、机票钱就不去,态度坚决。宋云说,评委来的机票
都是自己付的,按惯例机票要先给评委买好。评委此前听说了我们的一些矛盾,所以担心拿不到钱。
“他们言而无信。他们不够资格办这样的大赛,根本不懂要准备什么。”宋云称,决赛现场观众稀稀拉拉,由于准备
不充分,有些模特外出化妆还没赶到,衣服也是前一天才租的。按原先协议商定总决赛经费不少于150万元,可我们请了专
业人士评估,整台晚会包括灯光、音响、场租等不超过10万元。
(小标题)朱克宁:错不在评委观众:呼唤职业道德
作为本次广告模特大赛主办方----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作如何说法?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心副主任朱克宁。
朱克宁说:“这是第一次搞广告模特大赛。在国外,这类模特统称商用模特。如何评,制订什么样的标准?此次活动
应该说还是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至于比赛出现的延时问题,要从两方面来说:首先评委没拿到钱,是谁造成的?香港公司作
为承诺方,你没给评委钱、没履行合同,才出现这个情况,如果你履行了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据我们所知,按惯例都是先付
钱的。以前就出现过这种问题,演出完了,承办人跑了,演员找不到人了。现在对这个问题,从文化部、媒体、法律上都有个
认同,过错应在不履行合约方,而不在演员、评委。此次事件责任不在评委,评委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个问题是,评委
是否有权不上场,是否有权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朱克宁认为,由于承办方造成的延误,所以评委有权不上场。演出市场应加强
法制化建设,过错方应承担责任,而不是演员和评委来承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观众说,我们希望看到好的晚会,更希望看到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了钱就罢场,置那么多观众于
不顾,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伤害了观众的权益,在文化市场加强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中更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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