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4月7日电(葛华许丛军)黑龙江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政府日前因为《乌苏里船歌》的著作权问题,把
民族歌唱家郭颂告上了法庭。《乌苏里船歌》传唱了40年都没有著作权纷争,为何今日却引发了诉讼?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有
关当事人。诉讼的起因追溯到“99南宁国际民歌节”,当时主持人采访郭颂时说:“我们以为《乌苏里船歌》是赫哲族民歌
,原来是您创作的。”原告就此起诉到北京市第二级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称《乌苏里船歌》是赫哲族民歌,而被告在中央电视
台的一次节目中,却有不同的说法。因此原告要求被 告在中央电视台播放《乌苏里船歌》数次,说明其为赫哲族民歌并对侵犯
著作权之事道歉;作为赔偿,被告要为原告建一所小学。日前郭颂来到哈尔滨时感慨万千地对记者说:“我从1962年开始
唱《乌苏里船歌》,歌颂了40年的赫哲族人,没有想到今天却被赫哲族人告上了法庭。”据郭颂介绍,《乌苏里船歌》是他
与汪云才、胡小石三人多次深入同江市街津口、八岔和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体验生活,创作出的艺术歌曲。整个歌曲仅有一句
旋律与赫哲族民歌《想情郎》类似,但是两首歌曲基调截然不同。郭颂认为,原告说《乌苏里船歌》侵犯了赫哲族民歌著作权
是缺乏依据的。而且,赫哲族民歌是民间口头流传下来的民谣,乡政府和研究会是否拥有著作权问题,也有待商榷。此案诉讼
主体就不明确。本案的被告则表示,他们就是要讨个说法。双鸭市赫哲族研究会会长吴慧说:“目前我们已收集到一本1964
年出版的《红色的歌》一书,书中明确标注《乌苏里船歌》是编曲,不是作曲。但今天郭颂不承认该曲目是赫哲族民歌,说是
他们创作的歌曲。这我们就不同意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诉讼双方目前已经提交了各自的证据,
正等待法庭再次开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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