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洪洋
近来,类似于“××省最年轻的×级官员××受审”的新闻频见,催生了舆论界许多关于贪污与年龄的话题。
关于这个问题,以前有个名词流行一时,那就是“59岁现象”,因为那时的贪官多为
年届退休者,如褚时健、徐炳
松等。后来,这种现象有所改变,河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李真年纪轻轻(35岁)就爬上高位,39岁东窗事发,查实他贪了
千万之巨,于是人们惊呼“39岁现象”;再后有某省一位26岁的银行主任,贪污挪用上千万,媒体又在“26岁现象”上
大做文章。我想,如果19岁的人能爬上有职有权的位子,还会不会出现“19岁现象”呢?答案是肯定的。
这不是笔者臆断,而是人性使然。你当然可以列出59岁的官员变本加厉贪污的理由:年届退休交权,权力不用过期
作废,此时不捞更待何时,此其一;其次,官员的正常工资收入和退休收入毕竟是有限的,对于过惯公款付账优裕生活的他们
来说,退休后的生活使他们不得不考虑要多积些钱来防老;还有一种原因就是,反正这是最后一站,政治生涯也就到岸了,捞
了就退;只要在退之前没有被查处,就再也没有无后顾之忧。
应该说“39岁现象”、“26岁现象”中的贪官不存在以上的心理,他们毕竟还年轻,但年轻又能说明什么呢?年
轻不仅不能说明他们没有贪污的理由,反而有更多更大的诱惑在等着他们。你看,因为年轻,身体好精神好,可以周游列国、
可以花天酒地夜夜笙歌、可以用大钱买更大的官、可以买房置业包二奶、可以把儿女送进贵族学校送出国外……青年是创业的
阶段,比老年人更需要钱啊。
现象多了说明没有现象,只有规律。如果说官到了59岁有一种世纪未的心态———过了这村没那店,捞一把就退休
———的话,那么26岁、39岁的官正是为财富积累而奋斗的年纪,他们更有贪赃的需要。因此,他们之间只不过是贪的心
理不同,出发点不同而已。如果硬是要从26岁与59岁的贪污行为区分出一点什么来的话,那就是39岁、26岁的官因为
考虑到自己的前程,他的顾虑会比老年人更多一些,因此贪的对象会有所选择,手法更隐蔽一些。如某贪官总结出“不熟不收
”、“不安全不收”、“收大放小”、“收软交硬”、“办不成事不收”等收钱原则,就是这种年龄官员心态的产物。
所以,对于贪官现象的分析,纠缠在多少岁现象上实在是不得要领,对防腐可谓一点好处都没有,它只能转移了人们
的视线和注意力,回避了问题的真正所在。其实,反贪归根到底还是要回归到制度思考的层面上,如果没有制度保障,再年轻
的官员也难免会在金钱上面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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