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日电1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于蕾告音乐人郭峰侵犯著作权案。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郭峰曾请于蕾为歌曲《唯一》填词,在“永远的郭峰”演唱会宣传册上,《唯一》的词作者注明 是于蕾和郭峰。然而于蕾今年发现,在北京北影录音录像公司出版的新专辑《郭峰,NEW11》中,《唯一》的词作者变成 了郭峰一人。
于蕾认为郭峰及其出版公司侵犯了自己作为合作作者的著作权。由于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与于蕾在庭下达成调解 协议,故于蕾对其撤诉。
对此,郭峰认为他对于蕾的创作及署名权是尊重的,郭峰授权的文化公司在与北京北影录音录像公司合作时提供了包 括于蕾署名的正确署名文件,出现署名遗漏是因为音像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所致。因此郭峰认为他与此纠纷没有关系,也未侵 犯于蕾的著作权。
于蕾认为,郭峰的做法是“极其不道德的”。她曾与郭峰联系多次,都不了了之,寒心之下,迫不得已才将郭峰告上 法庭。(姜薇)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