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照事件使香港明星团结一心。
刘嘉玲勇敢站出来
梁朝伟、张国荣神情严峻
香港《东周刊》刊登女星裸照引发轩然大波,香港特首董建华和多名高官大为震怒,下令警方彻底调查。《东周刊》的停刊并没有让此次风波告一段落,香港警方接手之后开始马不停蹄地展开调查工作。
12年前旧案疑团重重
自女星刘嘉玲在本月3日香港演艺界抗议《东周刊》无良报道的集会上发表声明之后,警方已经初步与受害女星取得联络,还翻查了12年前刘嘉玲失踪事件的资料,并掌握初步证据及多名目标人物的名单,但因案件涉及范围大,故需进一步调查。
资料显示,在1990年4月,刘嘉玲的车辆撞毁一座住宅大厦的大闸门,车上的刘嘉玲一度失踪长达三个小时。警方曾在大闸门附近的地上捡获一只耳环。其后,刘嘉玲向警方报称被三名匪徒飞车掳劫,损失1000港元现金及一个名贵手表,不过没过多久她就主动销案了。刘嘉玲失踪三小时的事件一度引起外间诸多推测,但相关事件疑团重重,至今仍未明朗。
难以给杂志社定罪
立法会议员何俊仁指出,《东周刊》若被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评定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会被判罚款或主要责任人监禁,但初犯者刑罚不会太重。他还指出,如果《东周刊》刊登的相片确实是12年前刑事案件中拍摄的,那么登载该相片的杂志实际上是替罪犯加害受害人,但是香港司法制度中并没有特别针对这种情况的法律条款,因此未必能给杂志社定罪。不过,假如可以证明该杂志与罪犯合谋,或者证实该杂志协助不法分子进行勒索,就可以按照刑事罪行判处。
杨受成被指“只手遮天”
此次《东周刊》触犯众怒,引起香港娱乐圈一片喊打声。在11月3日的抗议集会上,声援的演艺界人士众多,除了刘嘉玲的男友梁朝伟早早到场一直在身后支持她外,还有成龙、梅艳芳、张国荣、刘德华、陈慧琳、杨千女华、梁家辉、朱茵、陈法蓉、张柏芝、陈小春、许志安、叶童和张卫健等一帮好友也群情激昂地指责《东周刊》的行为“天理不容”。
女星张柏芝在抗议现场不但激动落泪,还爆粗口大骂《东周刊》老板杨受成。她说:“我现在22岁,有传媒整天说我太瘦了,我变瘦是因为不良传媒不停地攻击,让我的心灵受到伤害。”张柏芝还暗指有人“只手遮天”,助长不好的风气。其实,张柏芝会如此激动,是因为她也多次受到该杂志骚扰的关系。
《东周刊》停刊累及无辜
裸照事件发生后一直离港的《东周刊》老板杨受成,前日首度公开现身道歉。他说:“首先,本人对这次事件非常抱歉,很对不起,做错了,我已要求将《东周刊》停刊。”对于《东周刊》员工的补偿问题,他表示:“我们会很优惠,比劳工法例好很多。”
但是不少《东周刊》员工对此次被牵连表示不满。有员工指出,这次刊登裸照,不仅新闻版的全组同事不知道,娱乐组的大部分同事也并不知情,因此对无辜被“陪葬”深感不值。还有员工批评杨受成没有公平处理此次事件,使很多同事顿失生活依靠,也令被遣散同事蒙上“违背新闻道德操守”的污名,受到社会人士谴责,甚至会影响日后求职。
《3周刊》行为更卑劣
香港《东周刊》刊登女星裸照风波尚未平息,另一家杂志———南华传媒旗下刊物《3周刊》11月2日再次刊载该女星裸照。香港演艺界及记协等组织抨击《3周刊》是觊觎《东周刊》停刊后的市场,再次刊登女星裸照,甚至加印促销,行为“比《东周刊》更卑劣”。
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会长吴思远警告部分不良传媒不要想“浑水摸鱼”。香港演艺人协会会长梅艳芳也指出,传媒再刊登有关照片,行为有如“接赃”。
水禾田无辜受牵连
在此次裸照事件中,《东周刊》在报道中打出香港著名摄影师水禾田鉴定相片真伪的旗号。事后水禾田备受谴责,指他不应以专家身份鉴定照片,有博宣传之嫌。
11月1日,水禾田就裸照事件发表声明如下:“本人谨此就第521期《东周刊》刊登‘水禾田鉴定相片’一事作出以下声明:事前《东周刊》记者预约到访,携同一张声称由读者提供的相片,并要求为相片是否经过修改涂改等作出意见。当时纯粹在记者提问下用本人摄影经验作出答复。相片来源全不知情,意见全属义务作答。该周刊记者没有交代取得本人意见后作何用途,没有提及刊登的内容及文字,更加没有取得本人同意后刊登作商业用途。本人将保留一切法律追究的权利。”(阿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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