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涉嫌“抄袭”小说《我是太阳》一事又有新进展: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11月5日受理了北京九歌泰来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起诉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三家出品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话剧团、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话剧团侵权、要求赔偿一案,其中一家已经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昨日,记者收到了北京九歌泰来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提供的比较小说《我是太阳》和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的详细材料,其中对比的内容多达74处,都被九歌泰来公司当作电视剧抄袭小说的佐证。九歌泰来公司的阎姓负责人认为,三被告方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我是太阳》的著作权,同时也侵犯了原告作为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人对《我是太阳》的电视剧改编及拍摄权,因而诉请法院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产品《激情燃烧的岁月》的发行和播映,对未发行和播出的侵权产品全部予以销毁,并赔偿经济损失。
对于九歌泰来公司提出的“侵权”指控,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方面的制片人张纪中和改编者陈枰都一致予以否认。他们认为二者时代背景一样,时代特色相同在所难免,因此对方这样做无非是想炒作。张纪中说在拍摄《激情燃烧的岁月》之前,他根本不知道《我是太阳》这部小说,拍完之后,才听说有一部同类题材的小说。因此他们不会在意别人的任何说法,哪怕告上法院,事实终归是事实。而电视剧的三家出品方之一的西安长安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马建安则出言谨慎,说他们会认真对待,积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让法院去落实真相。
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刚刚爆出“抄袭”事件后不久,近日又传来音乐侵权一说。据悉由于该剧使用了音乐却还没有向相关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经准备在12月份向法院讨说法。《激情燃烧的岁月》里使用了《洪湖水浪打浪》、《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解放区的天》、《敖包相会》等音乐,为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经给西安长安影视公司发了两次函,其中一次是律师函,认为该剧侵犯了相关著作权人的利益。由于没有得到明确回应,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正在作准备,要于12月份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该剧制片方支付报酬。对此,长安影视公司的总经理马建安则解释说,他们要在弄清楚什么情况下使用音乐需要支付报酬后才能支付,到法庭有助于弄清楚事实。
对于该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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