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涉嫌抄袭小说《我是太阳》一事近日闹得沸沸扬扬。昨天,记者采访了《我是太阳》的制片方———九歌泰来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他明确向记者表示,电视剧《我是太阳》将于明年春天投入拍摄。
记者:《激情燃烧的岁月》出品方的许多人士谈及“激情”涉嫌抄袭《我是太阳》一事时,都提到了“炒作”这个词,您觉得这种说法客观吗?
刘先生:如果我们想炒作,为什么不找其他和《我是太阳》没关系的电视剧来当被告?
记者:许多人提出这样一个疑问,既然“激情”涉嫌抄袭小说《我是太阳》,那为什么小说《我是太阳》的作者邓一光没有作为原告出现在这场官司中?
刘先生:邓一光在2001年6月将其小说《我是太阳》的影视改编权卖给我公司,他跟我们公司签了约,我们可以代表他行使这一权利。
记者:说到底,九歌泰来公司把“激情”告上法庭,是因为在你们看来它影响了《我是太阳》日后的发行和播出。那么现在这部电视剧筹备得如何?
刘先生:这部电视剧从去年6月开始进行前期筹备,几次修改后现在完成了最后的大纲,目前正在写分集故事。按计划,明年春天,电视剧《我是太阳》就会投入拍摄。现在我们已经和一位知名导演达成合作意向,演员也在挑选中。
记者:《激情燃烧的岁月》的火爆不亚于当年的《渴望》,你们有信心和它较量吗?
刘先生:因为“激情”涉嫌抄袭,我们更要拍,而且要争取比它拍得好。
记者:当初你们说要求《激情燃烧的岁月》停止在电视台播出、其VCD产品也要停止发行,除此之外,你们会向该剧的出品方索赔经济损失吗?
刘先生:我公司向法院提出请求,希望《激情燃烧的岁月》的出品方赔偿我公司250万元。
记者:这一金额的依据是———?
刘先生:购买小说《我是太阳》的影视改编权,我们付给了原作者邓一光55万元,其后公司又付给编剧60万元,再加上最近的律师费已经达到10万元左右,还有其他的费用等等。(记者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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