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知婷李煦)话剧《翠花,上酸菜》中涉及的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著作权纠纷终于
有了法律上的“说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作出一审判决:中央戏剧学院未经许可,不得以涉案方式使用歌曲《东
北人都是活雷锋》;中央戏剧学院赔偿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9200元。
这一判决还意味着话剧《翠花,上酸菜》今后将不能再随意使用《东北人都是活雷锋
》作为开场音乐、过场音乐及谢
幕背景音乐。
这起著作权纠纷案的起因是今年1月24日,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98班首场公演话剧《翠花,上酸菜》,并在话剧
中使用了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作为开场音乐、过场音乐及谢幕背景音乐,共计4分57秒4。这一话剧共公演了16场
,
今天7月,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将中央戏剧学院告上了法庭,称其去年7月20日即与韩剑(雪村)签订合约,确
认由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发行音乐专辑《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的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录音的录音制作者专有权利,除作者署
名权外,自2001年7月20日起至2004年7月19日止均由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享有。
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认为,中央戏剧学院未就使用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与其达成一致意见;至今为止也未向
其支付使用费,侵犯了《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的著作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中央戏剧学院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按每场
3万元支付使用费共计48万元。
中央戏剧学院曾在法庭上表示,愿意支付使用歌曲的使用费,但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提出的高额不能接受。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央戏剧学院未经许可,在其公演的话剧《翠花,上酸菜》中使用歌曲《东北人都是活
雷锋》作为开场、过场及谢幕背景音乐的行为,构成了对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所获得的著作权的侵犯。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
司请求按照涉案话剧每场应向其支付3万元歌曲作品使用费的计算方式赔偿其经济损失数额偏高,缺乏合理依据。北京京文唱
片有限公司并未获得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等人身权,因此,其提出的中央戏剧学院公开赔礼道歉缺乏
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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