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的税务机关对刘晓庆及其所办公司偷逃税款的案件调查已经基本终结,此案将移交北京
市的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进一步核实之后提起公诉。受北京市税务机关的委托,北京市拍卖行将在明年元月5日拍卖刘晓庆
在全国的19处房产,拍卖所得将全部用于补交其偷逃的国家税款。一时间,有关刘晓庆的定罪量刑又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
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司法教授、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阮齐林(以下简称阮)。
补齐税款不影响定罪
记者:财产的拍卖一般是在法院认定罪名之后才进行的,为什么这次刘晓庆的财产拍卖会在公诉之前进行?
阮:刘晓庆案涉及的是偷税,这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追缴税款,而不是依照刑法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因此在她没有缴
纳税款的情况下,对她的财产进行拍卖,以补交她该交的税款。
记者:拍卖结果会不会影响她将来的定罪量刑?
阮:刘晓庆的定罪量刑现在还在诉讼阶段,在没有被法院宣判有罪之前,不能认为她是有罪的。拍卖她的财产主要是
解决她违反税法,不交、少交税款的问题,这应该和法院最终认定她是不是构成犯罪,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记者:如果刘晓庆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补足了税款,能够被免予起诉吗?
阮:如果她当时的所作所为已构成了偷税罪,即便事后补交了税款,也是犯罪以后的表现,不影响偷税的性质,也不
影响定罪,只会对处罚有所影响,补齐了税款,量刑上还是要适当考虑的。
若只偷税最多判七年
记者:如果按照税务机关的调查结论———刘晓庆和她的公司从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
收报、偷列申报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1458.3万元,那么刘晓庆偷税的罪名能够成立吗?
阮:法律对偷税罪有比较严格的限定。首先是对结果上的限制,第一,偷税的税额达到较大的比例和数量,这个较大
的比例根据法律规定,最低比例是10%以上。第二,偷税的数额至少在1万元以上。同时具备了这两点,才可能构成犯罪。
除此以外,法律还规定,如果曾因为偷税问题被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做出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两次以上,这种情况下,才可能
构成犯罪。光有这种结果还不行,在手法上也有限制,就是说采取了法律规定的欺骗税务机关的四种手段。第一种是因伪造、
隐匿、毁弃或者擅自销毁账簿、会计凭证的。第二种是做假账,所谓做假账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就是多列支出,不列或者少列收
入。第三种是拒不申报。第四种就是做虚假的申报。换句话说,在造成上述两种结果的情况之下,又有了这四种行为方式之一
,才能够构成犯罪。具体到刘晓庆的案子,因为税务机关所说的四种手段里面,除了第一种手段没提到以外,另外三种手段都
提到了。数额又这么大,绝对额没有问题,超过1万元了,相对额不好说。但是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她采取了法律规定的四种
手法之一,并且确确实实不交、少交数额达到那么大的比例和数量。按照税务机关以前报的情况,确实涉嫌偷税的问题。
记者:在税务机关公布调查结论之后,媒体有很多的推测,有的说刘晓庆可能会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这有可能吗
?
阮:没有可能的,因为我们国家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量刑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种情况
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这就意味着偷税10万元以上,而且占应交比例的30%以上,这种情况之下,最终也是判七年,这是
法律的限制,就是立法者对偷税这种行为的评价,认为再重判七年就可以。当然,这里有一个非常厉害的立法,要处以偷税者
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这是个非常厉害的惩罚,这可以说比判刑还厉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裁量,咱
们先不说她有没有其他罪行,如果仅仅只有偷税罪,最多就是判七年。
记者:在刘晓庆税案发生之后,公众也有这样一种声音说,我们的税务征管制度这几年来其实是在一个逐步完善的过
程中,人们依法纳税的意识也是渐渐在增强的。刘晓庆税案长达六年之久,在处理该案时,会不会考虑到这些历史性的因素?
阮:我觉得是应该考虑的,税收征管的力度,过去和现在肯定有点不一样。现在大家对偷逃税款的态度也不一样,不
能说六年前,大家是那个态度,是松弛的做法,拿到今天处理的时候,采取严厉的态度,就是说时候不一样了,当时要早进行
一些处罚,可能也就不至于沿这个道路越走越远了。
记者:一方面要按照法律严惩,另外一方面,又得考虑很多历史性的因素,就具体工作来讲,怎么来掌握这个平衡?
阮:检察机关代表的是国家的利益,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起诉。定罪和判刑的权力是法院的,我们顶多
可能在公诉词里提到一些这样的东西,提醒法庭注意,既要注意到偷漏税款的问题不可小视,这涉及我们整个社会的支柱问题
。另外,当时的一些历史性因素也需要考虑。
公开审理公众可旁听
记者: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有很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在向她提起公诉的时候,希望能够向公众传达什么样的信
息呢?
阮:首先一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过去职位有多高,知名度有多大,都应该依法办事,我们国家的刑法第四条
专门有一个规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法律原则,既是宪法的原则,又是刑法的原则。第二,通过这个案件,我希望
能唤醒公民纳税的意识,这一点也还是需要考虑的,因为我们不主张仅仅靠这一件事情来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
记者:你说从这个理念上来讲,刘晓庆这个税案跟普通的案子并没有区别,对具体的工作来说,这个税案跟其他的案
子区别在哪儿?
阮:对具体的工作来说,这一次的区别,我觉得主要是量大。
记者:量大是一个什么概念?
阮:说量大是因为涉及1千多万的税款,她的公司又延续六年多的时间,很多证据、账单、账据消失了,要一点点地
证实,工作量比较大一些。
记者:按照程序,会在什么时候向法院提交正式的诉状?
阮:在法定的期限内,应该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
记者:当此案进入庭审过程之后,是否会向大众公开?
阮:我们国家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掉个别涉及特别法律规定、涉及未成年人的、涉及隐私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以外,都是公开审理的。这是司法审判,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公众应该是可以旁听的。
据央视《时空连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