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员佘诗曼因违例驾驶遭停牌,但她先后两次以身在外地工作为由,向法庭申请押后上庭。前日原定要上庭的佘
诗曼再度以同一理由缺席,但此次裁判官认为她没有预先通知,遂决定颁布拘捕令。
三度缺席法庭震怒
据香港媒体报道,“无线”花旦佘诗曼因分别于2000年至2002年间先后四次违例驾驶,遭法院扣满分兼被停
牌,她原定本年1月6日及1月27日到观塘裁判法院交出车牌,但两次均以在该段时间正身在外地拍剧为由,向法院申请将
案件押后,案件延至前日再度提堂。
前日佘诗曼再次以同一理由缺席应讯,特委裁判官陈润棠指责佘诗曼不出庭应讯,又没有预先知会法院,故决定发出
拘捕令,所以佘诗曼返港随时会遭警方拘捕。陈润棠称,他在2月8日才收到佘的传真信件,信中表示因她要留在内地工作而
不能出庭,要求法庭再次延期。陈润棠当庭斥责佘诗曼:“法庭之前已经押后两次,我看不出为什么她不预先通知法庭。”并
即时发出拘捕令,但准佘诗曼遭拘捕后可以2000元现金担保。
事态严重心情紧张
佘诗曼知道自己成为通缉犯后十分紧张,立即与公司联络,寻求解决方法。原定19日返回香港的佘诗曼,知道此番
事态严重,她表示希望可以尽快回港处理。现时佘诗曼身在海南岛赶戏,她在接受媒体长途电话采访时也显得十分担心,她说
:“现阶段我不方便讲太多!我交给公司处理,多谢大家关心。我会尽快回香港,不过这边正在赶戏,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能
回去。”
“无线”外事部助理总监曾醒明则说:“她可能不是太熟悉法律,以为通知法院就没有问题了。她已经委托律师处理
,也会尽快赶返香港。如果真是要一入境就拘捕她的话,都没办法,但我们当然不希望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啦!”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目前某网站举行的“梦中情人”选举中,佘诗曼却人气不减,名列电视艺员组“梦中情人”首
位。这或多或少表现出社会价值观、是非标准的某种偏差。(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