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广州专电(特派记者宗珊)继巨星宣布将追究盗播《康熙微服私访记》的湖南某电视台某频道的法律责任后
,昨日记者在广州采访了巨星公司负责人。据透露该频道负责人已经致电给巨星公司发行部人员,表示愿意补办相关手续。对
此,巨星有关人士表示,希望曾盗播巨星戏的电视台尽快与巨星联系,补办相关手续,否则巨星会采取措施,诉诸法律讨回公
道。巨星公司业务、栏目总监严从华向记者表示,湖南一个省台的两个频道曾在同一时间内盗播巨星《康熙微服私访记》
及《风流才子纪晓岚》两部戏,时间长达十余天
。他向记者出示了权威的AC尼尔森发布的2002年12月19日的监播纪
录,里面清楚显示,湖南某频道正在播映《康熙微服私访记》Ⅱ之《馒头记》,而该频道并未购买二轮片播映权。严从华认为
现在有部分电视台无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既拖欠制作公司片款,又恶性盗播热门戏,“这种行为蔓延下去将形成电视圈内的
一种歪风邪气,我们不得不采取措施”。但严从华同时表示,巨星公司现有的约1200小时节目中,如果有电视台愿意重播
可以跟发行部门联系,在价格上可以优惠。而巨星发行总监涂惠荣则表示,出现热门戏被盗播的情况反映了国内目前在保
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上仍不够健全,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本来现在全国多家电视台拖欠巨星片款,节前遭遇盗播则更
是雪上加霜,对我们打击不小。从国家处理《英雄》盗版碟事件看出,现在打击盗版盗播力度加大,这是一个好现象。涂总监
表示,巨星并非想跟各电视台为敌,而是希望电视台能引以为戒。巨星代理律师林振金透露,巨星目前正准备组织律师团专门
到全国各地进行取证,必要时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起诉讼,以进一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巨星有关人士表示,此
类事件不仅仅在巨星一个公司有发生,而是一个在全国很多影视公司普遍存在的现象。巨星公司这样做,也是在为全国的影视
公司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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