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报告
本报讯与珠海“东洋之花”广告官司败诉之后,香港明星张柏芝并未如约支付12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北京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昨日称,他们已接到了“东洋之花”公司要求强制执行张柏芝还款的申请,法院已对该申请予以立案,并已移
送至执行机关。记者就张柏芝迟迟未付赔偿一事询问“中国星”发言人李小姐,她表示要与内地律师商讨后才能回复记
者问题
。(阳)
-案情回放
张柏芝被起诉源于她与“东洋之花”签定合约拍摄沐浴露及护肤品广告,但又同时接拍力士洗发水广告。“东洋之花
”公司称,2001年5月,他们与张柏芝签订了一份广告合同,约定张柏芝参加“东洋之花”沐浴露及护肤品广告演出期间
,张柏芝形象不得出现在中国大陆其它品牌护肤及洗发类产品的广告中;如违反约定,应支付“东洋之花”公司为拍摄广告的
酬金。2001年年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张柏芝在履行与“东洋之花”签订广告合约期间,为其他公司拍摄了同类
产品的广告,构成违约,故判决她须赔偿“东洋之花”公司违约金370元人民币。由于不服一审判决,张柏芝提出上诉,但
去年6月,二审法院仍判令张柏芝支付违约金,但数额调整为125万元。(叶兰于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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