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虎的反应有点过激”资深法律人士指出肇事者“被怀疑”是例行司法办案程序
本报讯(记者孙倩实习生陈颖)自从3月22日在青岛拍摄的《情错》剧组撞人惨剧发生以后,高虎日前打破沉默首度开腔谈该“离奇惨剧”,并直指本报3月28日报道中称他“一度被怀疑涉嫌谋杀罪名”纯属道听途说,表示要起诉本报和本报记者。但记者昨日追踪报道此事时,得到广东法律界资深律师和法学专家的支持,认为本报报道属实,所叙述细节符合正
常的司法办案程序,“高虎的反应有些过激了。”
“这不是一般交通事故”
自从该惨剧发生后,本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没有擅自转载,而是一直给予密切关注,直到由公安部门亲口证实肇事者是高虎,本报才开始采访有关人士。这其间,本报记者多次致电高虎本人想采访详情,但他一直不接手机,记者便分别从《情错》剧组部分有关人士、有关司法部门和当地媒体及群众方面了解到真实情况。上月26日上午,记者首先致电该肇事路段的管辖部门青岛市中山路交警支队宣传办采访,一位工作人员了解记者的采访意图后表示“此案已移交市公安局处理”,让记者去采访他们。记者追问为什么?他说:“这个案例挺复杂的,已经不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因为发生在剧组内部,不排除有其他可能,还要看是否有谋杀动机,如果没有,是意外还是什么的,都要送到公安部门进行严格的取证定性。”于是记者上月27日上午又找到青岛市公安局宣传处王处长,他表示,目前已排除了是交通事故,至于是刑事案件或意外,还要进行详密的取证和调查。
“高虎的反应有点过激”
高虎对“一度被怀疑涉嫌谋杀罪名”措辞提出不满,本报就此事咨询了广东几位法律界资深人士。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廉昌律师分析道:“一般出了命案,公安人员首先会对肇事者进行审讯,怀疑其谋杀也是例行的司法办案程序,排除这一可能性后会进行其他性质的界定。根据你们的报道所说,青岛市公安局表示要在刑事案件和意外中定性,就已牵涉到‘涉嫌谋杀’的调查程序。这不用道听途说,是正常程序。这样看来,肇事者高虎的反应则有点过激了,可能他的法律知识不够广。”昨日本报记者再次致电高虎手机,要求其对指责本报报道进行解释,不料接电话的人声称“我不是高虎,我是他哥哥,我也是律师,对你们那则报道不用说什么了!”然后不容记者解释,匆匆挂断了电话。整一个下午,电话再也接不通了。
-记者快评
同情,更加同情
本报记者一直本着公正、求实的新闻原则进行全方位的采访,包括采访了他的几位合作伙伴,刊登出来的全是他的优点。本报还借助律师声音对高虎撞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学术性的分析,希望他能减轻一些责任。整个报道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更表现出对高虎本人的同情和理解。但现在,他却断章取义只盯着字里行间对自己形象不利的措辞,并借助另一家媒体对本报进行强烈指控,其惊弓之鸟之态让人更加同情。本报记者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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