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向北京等十几个城市的大型商场、歌舞厅发函,要求他们就播
放的音乐、歌曲交费,否则将起诉他们。而今年赵传、林忆莲等将举行个人演唱会,“音著协”也已向演出方发函。据了解,
“音著协”这样大规模的“全面收费”行动,是著作权法颁布以来的第一次。面对突然而至的公函,事件的另一方反应强烈。
矛盾主要集中在操作细节上:怎样交?交给谁?交多少?有的对“音著协”行为的合法性提出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
作权法》,以表演、广播、信息网络传播和录
制、复制发行等方式使用音乐作品,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法律允许音乐著作
权人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如“音著协”)行使权利。对收费有没有标准的质疑,“音著协”的杨东锴表示:“协会制定
的收费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使用者的经营活动对音乐作品的依赖程度、使用音乐作品行业的规模和赢利情况、发放许可证
和收取使用费操作的繁简程度、市场环境和消费指数以及国际惯例。”但北京当代商城潘主任表示,目前的收费方式太过简单
笼统,是粗放型的,应将音乐的商业用途与文化用途区别对待。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也被“音著协”提起诉讼,被告方
代理律师王俊彦说:“剧中使用的10首被指控的歌曲不是背景音乐,而是演员在表演中即兴发挥时使用的,并没有整体播放
。并且‘音著协’没有一个具体的收费标准,比如哪一首歌运用在什么地方应该收多少钱等。”佟奉燕焦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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