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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士君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华坤女性调查中心近期对传媒的一项调查显示:有关“烈女”的报道最不受女性欢迎。该项
调查在问卷中问到“您是否认为大众传媒存在对妇女的偏见”时,竟有81.96%的人认为“存在”,认为“不存在”的仅
占9.02%。调查结果还显示,“守忠贞的‘烈女’”报道最不受女性欢迎。那么,作为“正面形象”出现在各大媒体上的
“烈女”,却为什么不受广大女性的欢迎呢?首先是许多媒体报道的“烈女”形象,与传统意义上的“烈女”如出一辙。那么
,传统意义上的“烈女”又是怎样的形象呢?鲁迅在《我之节烈观》是这样描述的:“大约节是丈夫死了,决不再嫁,也不私
奔……烈可是有两种:一种是无论已嫁未嫁,只要丈夫死了,他也跟着自尽;一种是有强暴来污辱他的时候,设法自戕,或者
抗拒被杀,都无不可。”如此“节烈之女”,实际上是腐朽贞操观的活道具。而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这样的贞操观,不光对
女性不公,更乃对女性的愚弄。如女人只能“三从四德”,甚至要为不贞的丈夫坚守贞节,至死不渝,而男人们则可以三妻四
妾,逛妓院、轧姘头。如此沾满腐朽之气的“烈女”形象与当今时代格格不入,女性当然不欢迎。其次是媒体报道“烈女”新
闻的角度,导向性过于明显,也是不受女性欢迎的一个主要原因。如近年来一些媒体屡屡刊登一些女性为避免强暴而跳楼、以
致造成终身残废等事件。作为大众媒体,对受伤害的弱者予以关注,其实本身并无不妥,关键是媒体对于这种“烈女”行为,
几乎都是持肯定和赞扬的态度。仿佛女性遭遇强暴等突发性事件时,理应选择跳楼或自杀等强烈反抗方式,不然就是没有尊严
或不自爱。如此折射出的信息,与那“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陈腐贞操观,何其相似乃尔!媒体如此报道,实际上就是无形
中为大多数妇女“树立”了一个鲜活的榜样,即遇到类似情形,就应该不惜以生命或者终身残疾为代价保住所谓的忠贞。如此
贞操大于生命的贞操观,竟然在大众媒体上公开兜售,不受女性欢迎,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其实,类似“烈女”跳楼的新闻,
其可供新闻报道选择而同样颇具新闻价值的切入角度,远不止对“烈女”进行肯定或赞扬这一处。如对摧残女性的凶手进行谴
责,对被伤害者的痛苦予以关注,尤其是应着重探讨受害者面临被强暴的紧急情况下除了跳楼外,还有没有别的更佳选择?以
避免类似悲剧接二连三地上演。当然,如此报道的媒体或许会认为这样的题材故事性强,有卖点,甚至认为这样的文章能够警
醒妇女,唤起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理应宣传推广。但这样过分渲染“烈女”以身抗暴的悲壮,其实际效果恐怕正好适得其反
。在华坤女性调查中心进行的调查中,对“您最希望大众传媒为女性做什么”时,有28.12%的人表示,希望传媒能“帮
助女性提高竞争能力和生存技能”,另有18.3%的人希望传媒能以“平等的眼光看待女性”,更有17.51%的人希望
“帮助女性进一步树立自强自立精神”,也给媒体如何报道“烈女”新闻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作为21世纪的新闻媒体,如
果价值观念仍停留在陈腐的过去,受到“不受欢迎”的评价已经是相当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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