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初,北京音乐厅由于消防设施不合格被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改造,迄今为止依然未能重新开放。1年多来,曾有人对此表示关注,但来自北京音乐厅业主——中国交响乐团的回答却不甚明确,仅称是“正在改造之中”。在昨天文化部举行的“2003年国家艺术院团演出季”的新闻发布会上,国交团长俞松林正面回答了记者——“音乐厅设施严重老化,改造工程困难重重”。
消防违规停业一年半
俞松林首先声明的是:“音乐厅还没有正式接收,按照当初国交与承包商的合同要在今年11月才到期。”国交现在只是临时接管。他继续解释说:“由于建造年代比较早,当年的消防标准已经不再适合。按照合同规定,设施改造应该由承包方承担,但在这些年里,承包方并未及时对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因此,音乐厅才在去年1月被勒令停业改造。”俞松林还特别强调,“这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绝没有其他人为因素。”
目前,音乐厅的消防设施改造工作正在俞松林的牵头下进行着,俞松林坦承:“按合同规定,任何改造工程都应该由产权方与承包方共同协商,但在资金方面始终没有与承包方谈妥。”目前,国交方面正在积极申请专项拨款。
资金短缺几百万不够
俞松林同时强调:“绝非几百万元可以解决根本问题的。”音乐厅目前面临的“不仅是消防设施,原有的热力供暖也已不被允许;而音乐厅的音质条件以及其他一些设施也需要重新改善”。他称:“在前期的设计、规划、预算方面遇到的最大难题应该是供暖,而长安街沿线以南没有热力管道和天然气管道。曾经考虑用最新的深井水源热力泵技术,冬可供暖,夏可制冷,但也行不通。”最后,他表示,“可采用的下策就是用电锅炉供暖”,但“原有的电力线路根本承受不了。”
由此看来,供暖改造已经成为音乐厅得以重新启用的一道门槛,而京城爱乐人们何时才能重新回到这座音乐殿堂,按照目前的状况,恐怕是年内无望了。
晨报记者李澄/文
王建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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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音乐厅
1959年,中央乐团将坐落在长安街与新华街路口西南角上的中央电影院改造成为音乐厅,“文革”期间又改为电影院。
1979年5月,中央乐团的最后一场音乐会之后,音乐厅被拆掉。
1985年9月,北京音乐厅建成,建筑面积6820平方米,可容纳1182名观众,是当时国内第一座专业化的音乐厅。
1986年1月4日,北京音乐厅举行揭幕仪式,奥地利驻华大使特别赠送了一尊乐圣莫扎特的雕像。
1993年11月由个人承包,承包期为10年。演出场次连年攀升:1993年约60场,承包后的第一年达到162场,1996年为352场,1998年演出了510场。从1998年开始推出下午场的普及音乐会,后来又推出“打开音乐之门”暑期系列音乐会。
2002年1月6日因接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停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