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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九龙珮》文学顾问李希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21:27  新浪娱乐
资料:《九龙珮》文学顾问李希凡

文学顾问、中国艺术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李希凡

  李希凡,原名李锡范,字畴九。1927年12月11日出生。

  1949年6月,李希凡进入济南华东大学接受干部培训,结业后被分配到文学系进行专业学习。1951年华东大学、齐鲁大学合并入山东大学,他继续在山大中文系学习,师承华岗、吴富恒、吕荧、冯沅君、萧涤非、高兰诸先生。1953年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哲学研究生班深造。1954年,因与蓝翎合作撰写了批评俞平伯先生红学研究观点的文章——《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文史哲》1954年第9期),受到毛泽东主席的重视。研究生学习未毕业,即被调往《人民日报》文艺组工作,历任编辑、评论组长、文艺部副主任、常务副主任等职,受聘为高级编辑。1986年,调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任常务副院长,受聘为研究员;并兼任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主持艺术科学类国家重点课题的组织工作。李希凡先生曾先后当选为中共“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届、第四届中国作家协会理事;第三、四、五届茅盾文学奖的评委;现仍任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作家协会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自1982年起,一直连任“中国红楼梦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编撰的《中国文学通史》将其列为建国后最有影响的文艺评论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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