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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华语电影传媒大奖评审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6日09:04  新浪娱乐

  评审规则

  一、评奖目的

  表彰在电影艺术上勇于创新,在表现人性上深度发掘的作品及其创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

  华语电影传媒大奖共设以下九个奖项:

  最佳影片

  最佳导演

  最佳新导演

  最佳编剧

  最佳男主角

  最佳女主角

  最佳男配角

  最佳女配角

  最佳新演员

  三、入围条件

  1. 凡在当年度期间(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当地(内地或港台)地区公映的影片,均自动成为华语电影传媒大奖入围影片。

  2. 华语电影传媒大奖入围影片必须是以华语为主要对白和以中文字幕为主的影片。

  3.放映影片必须是片长60分钟以上,一星期售票放映不少于5场。

  4. 入围影片须符合下列其中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导演是在中国(内地、港台)住满七年或持有中国(内地、港台)身份证的中国居民;

  2)出品公司是在中国(内地、港台)合法注册的公司;

  3)影片幕前及幕后工作人员至少有三分一为中国(内地、港台)居民。

  5.最佳新导演资格认定:

  1)候选人必须是中国公民,无年龄限制;

  2)候选人曾执导并公映过的影片不超过两部(含提名影片),其候选电影必须于参选年度内在内地、香港、台湾三地之一的影院公开售票公映,且满足“三、入围条件”中的所有规则;

  3)候选人此前没有在其它影展、电影奖上获得过最佳导演奖项,或者本奖项的最佳新导演奖;

  4)候选人执导之电影须为个人导演作品,联合导演不可参选,合导电影不会计算在符合资格的两部电影内;

  5)候选人同时有资格参加最佳导演的评选。

  6.最佳新演员资格认定:

  1)候选人无年龄以及国别限制;

  2)候选人在参赛年度之前,未在任何一部公映过的电影中担任主角,或者只在两部影片(含提名影片)中担任配角;

  3)候选人没有凭借其上一部电影中的表演获得其它电影展、电影奖的演员奖项;

  4)候选人同时有资格参加最佳男/女主角、最佳男/女配角的评选。

  四、第一轮评审评审细则

  1. 最佳奖项部分提名由内地、香港、台湾三地评审团成员组成第一轮评审团,经讨论后投票选出本地区提名名单,得票最高的前三名进入第二轮评选。

  2. 评选方式:组委会召集各地评委,分别在香港、台湾、广州、北京、上海召开第一轮评审会,向出席评审讨论会的评委发放专门的初选表格,一人一份,多填、复印、遗失、不出席讨论会议者均视为无效投票。

  3. 内地评委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所有在内地公映的入围影片中,投票选出年度华语电影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编剧、最佳新导演、最佳新演员提名各3个;在内地公映的港片或合拍片按香港公映版进行评选,如香港公映版分为普通版和加长版,则以组委会指定为准。

  4. 香港评委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所有在香港公映的入围影片中,投票选出年度华语电影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编剧、最佳新导演、最佳新演员提名各3个。

  5. 台湾评委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所有在台湾公映的入围影片中,投票选出年度华语电影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编剧、最佳新导演、最佳新演员提名各3个。

  6. 各地区提名名单原则上不超过3个,可以少于此数目,如有成绩特别突出者,可以向当届主席申请增加一个名额。

  7. 在提名名单内发现有不符合资格候选者,取消其提名资格,空缺由下一位得票最高者补上;

  8. 综合内地、香港、台湾的提名,即为第一轮提名结果。年度华语电影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编剧、最佳新导演、最佳新演员9个奖项的第一轮名单各有9个提名。

  五、第二轮评审细则:

  1. 第二轮评审团由组委会邀请组成,其成员须参加过当年度第一轮评审;

  2. 第二轮评审实行票选制,记名投票,每人每项限投三票,个人奖项(包括最佳新演员、

  最佳新导演、最佳女配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主角、最佳编剧、最佳导演奖)选出得票最高的三名进入终审,非个人奖项(最佳影片奖)选出得票最高的3部进入终审,进入终审之提名影片及个人排名不分先后;

  3. 监票人员核对每位评委身份证明,证实无误后宣布评审开始,多填、复印、遗失、不出

  席会议者均视为无效投票;

  4. 评审顺序:最佳新演员、最佳女配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主角、最佳编

  剧、最佳新导演、最佳导演、最佳影片,共评选出九个奖项最佳名单;

  5. 每个奖项讨论完毕后开始投票;评委在“第一轮”栏目中填写该奖项的个人投票结果,

  监票人员收集并统计各评委选票,当场统计并公布各奖项候选提名得票数;如第二轮评审觉得某一奖项在第一轮评选中有重大遗漏,可提出临时动议,对该奖项进行补充提名(即被提名者不在第一轮评审提名结果中),如果获得半数以上评审支持,则该动议通过;

  6. 如出现第三名票数与后面名次候选者同票的情况,则在与第三名同票的候选者间再进行

  重新讨论,讨论完毕各评a委在“第二轮”栏目中填写投票结果;如还出现第三名票数与后面名次候选者同票情况,则由主席裁定最后结果,并在其选票的“第三轮”栏目中填写;

  7. 如未出现同票情况,擅自填写“第二轮”投票结果者,其填写的“第二轮”内容视为无效;“第三轮”栏只有主席在前两轮投票均出现同票情况时才予以填写,非主席或非同票情况填写,则视为无效;

  8. 每项投票评出之后,不可修改自己的投票内容;

  9.评委有权弃权,若出现全部评委弃权情况,则由主席选定候选者进入终审名单;过程由公证人员做笔录并由参加投票的评委签名证实;

  10.每项投票评出之后,不可修改自己的投票内容。

  六、终审评审细则

  1.从本年度起,由组委会邀请成立终审评委会,每年从终审评委会邀请评委,组成该年度终审评审团,人数不少于七人;

  2. 本届传媒大奖实行票选制,记名投票,每人每项只能投一票,多填、复印、遗失、不出席会议者均视为无效投票;

  3.评审团主席由各评审互相推选,得票最高者出任;

  4. 评审顺序:最佳新演员、最佳女配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主角、最佳编剧、最佳新导演、最佳导演、最佳影片,共评选出九个奖项最佳名单;

  5. 监票人员核对每位评委身份证明,证实无误后宣布评审开始;

  6.每个奖项讨论完毕后开始投票;评委在“第一轮”栏目中填写该奖项的个人投票结果,监票人员收集并统计各评委选票,当场统计并公布各奖项候选提名得票数;

  7.如出现未过半数的情况,则淘汰得票最低者再进行重新讨论,讨论完毕各评委在“第二轮”栏目中填写投票结果,选出获奖者;

  8。如未出现上项情况,擅自填写“第二轮”投票结果者,其填写的“第二轮”内容视为无效;

  9.每项投票评出之后,不可修改自己的投票内容;

  10.每个奖项只能评出一项最佳结果,不设空缺,评委不可弃权;

  11.所有项目投票完毕,评委可提出临时动议,但该动议必须获得过半数评委同意方得成立并进行讨论。再投票采取即席举手方式进行,此项投票只进行一轮,获过半票数支持者获奖,否则视同无效;

  12.上项过程由公证人员做笔录,并由提出临时动议的评委签名证实。

(责编: 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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