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警犬追杀令》剧情介绍
http://ent.sina.com.cn 2001年03月05日10:41 新浪娱乐
高顿-史密斯(大卫-阿奎特饰)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邮递员,生活中他还是一个驯狗高手,他还没有碰到过一条他驯服不了的狗。高顿-史密斯的隔壁住着一位漂亮的女邻居----一个单身母亲斯蒂芬妮(莱丝莉-比伯饰),高顿-史密斯对她颇有好感。有时高顿-史密斯会主动为斯蒂芬妮看护她的儿子詹姆斯(琼斯饰),此时他便暗暗希望斯蒂芬妮会对他的倾慕之情有所表示,而斯蒂芬妮只是把高顿当作一个大男孩而已,她平时工作很辛苦。当她外出做生意时,只得把她的宝贝儿子詹姆斯留给高顿-史密斯照看。
同时,在城市的另一端,联邦调查局特工默多克(克拉克-邓肯饰)正心急如焚地寻找着他的警犬搭档ELEVEN。由于ELEVEN对毒品的嗅觉异常灵敏,出色的搜找能力使当地的黑帮老大桑尼-塔利亚(索瓦纳饰)相当恼火,他决定要干掉这个“四脚特工”。
幸运的是“特工ELEVEN”比塔利亚手下的二个饭桶:基诺(比特勒里饰)和阿利斯(希里帕饰)要迅速敏捷得多,它钻进高顿的邮件货车里躲过了追杀。高顿把这只警犬带回了家,詹姆斯毫不犹豫地收留下了它,并给它起名叫“斑点”。确切地说,高顿并不喜欢狗。特别是作为一个邮递员,高顿在他负责投递邮件的勃里克大街,经常要费尽心机对付那些恼人的看门狗。他经常手持对付狗的各色工具进入“战场”,即使有时身上被抓破了,也要保持着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回到邮局,他的同事和好朋友伯尼(安德逊饰)常常同情他,并劝说他的工作和爱情生活。与此同时,由于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雪,正在回家路上的斯蒂芬妮也是一路艰辛。
“斑点”看来除了惹麻烦以外一无是处,因此高顿试图说服詹姆斯丢了它,但是慢慢地高顿发现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小孩和这条狗了。当黑帮赶到当地的一个宠物商店来抓他们时, 经过一番毛羽飞扬的搏斗,“斑点”终于显示出了它的“英雄本色”,击溃了黑帮分子。
当斯蒂芬妮赶回家时,她发现她的儿子和高顿都变了许多。特工默多克也前来要领回这条警犬。最终的决定将由“斑点”作出,但它将感触到一段不异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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