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记者石宇) 把名牌广告“涮”了个遍的《大腕》终于要惹来麻烦了。日前,有媒体报道,以生产“报喜鸟”西服闻名的浙江某公司因不满《大腕》中出现的“报丧鸟”商标,欲将影片制作方告上法庭。
在《大腕》中,“大腕”的葬礼现场赫然矗立着两座巨大的罐啤模型,啤酒名为“报丧鸟”,而且写进台词由葛优亲口说出,这一商标不禁使观众立即想起“报喜鸟”,两个商 标只有一字之差,这种设计在片中比比皆是。对此,《大腕》的制片方———华谊兄弟太合公司的总经理王中军表示:“《大腕》中涉及广告的所有台词、情节都经过国内最权威的版权律师的审查和把关,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如果谁要起诉我们,我们有绝对胜诉的把握。”不久前记者采访冯小刚时,冯小刚也理直气壮地表示:“绝对不会出问题,我们专门请了法律顾问处理这方面的事情。”
记者就此事向本市击水律师事务所咨询时,对方认为:“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同地区、不同产品种类都可以使用同一商标。而且‘报丧鸟’是艺术作品中虚构的商标,与‘报喜鸟’差别太大了,从法律角度讲完全能够站得住脚。最近中央电视台有一则广告,由一对酷似克林顿夫妇的外国人拍的,不也是照样放吗?没有见谁说这个广告侵犯了克林顿夫妇的肖像权。当然,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有起诉权,但如果打起官司,我认为华谊公司不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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