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 继国家广电总局上周公布了一系列发行领域的改革措施后,电影事业的另一关键领域———电影制片也将产生重大变革。2月1日起,对非国有资本的电影单片许可证发放制度将正式实行,此举意味着非国有资本将能独立制作电影而无须借用电影厂“厂标”。
昨日,美国著名媒体“好莱坞记者”以《中国制片行业放开》为题报道了这一消息, 并评点此举是对我国电影事业的“实质性改革”。
过去50年,独立摄制电影在我国是需要“资格”的。建国后,最早取得电影独立摄制资格的是16家大型电影制片厂,1993年以后,这个数字扩大到32家,湖北电影制片厂等一批省级电影制片厂也开始具有电影摄制资格。这种“资格”又叫出品权,表现到银幕上就是“厂标”。
近年来,民间资本大举进入电影制作领域,有不少拍出了脍炙人口的影片,如拍摄《闪灵凶猛》的深圳凌峻影画、拍出《大腕》的北京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等,但因为他们一直没有被赋予独立出品影片的资格,他们的作品拍摄方一栏无一例外地打着“某某电影制片厂”的名字。
据圈内人士透露,这个“厂标”是很值钱的,在1997年左右,其行情是5万到50万元;而且按惯例,若干年后,影片的一切收益,包括票房、电视台的播映权、录像带和VCD的版权都归有出品权的一方。“厂标”,在民间资本进入电影行业的路上筑起了一堵墙。
这种情况从2月1日将被打破。2月1日起,私有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等以往没有电影出品权的单位在申请到单片许可证后也可以独立出品影片,而无须再借助“厂标”。电影局人士称,这一制度是为了鼓励社会投资于电影摄制事业。(记者/翟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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