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倩)据报道,贺岁片《百年好合》在峨眉山大庙飞来殿拍摄时由于手续不全被四川乐山市文管所等有关单位勒令停拍。昨日,记者采访了制片方和主管单位,得知经过双方协商,目前没有停机之虞,不过就要补交每天至少600元的场租,是否罚款还待商榷。
据了解,该片近几日在峨眉山市城北2公里一座古刹大庙飞来殿赶拍大部分镜头。由于
大庙飞来殿属于国家一级文物,按照国家文物法规定,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拍摄影视剧,需要向省级文物部门申报批准后才能进场拍摄。而《百年好合》剧组由于手续不全,已被乐山市文管所及四川省文物局博物馆处查处。昨日,乐山市文管所负责此事的帅小姐对记者说:“剧组事先进驻飞来殿拍片之前并未申报,我们要求他们不仅要补齐批文,还要交够场租费用。因为按规定,在我们的文物保护单位拍戏是要收钱的,拍外景和内景不同。好在《百年好合》只是在飞来殿拍外景,按规定1~4小时收400元,4小时以上交600元,这还不算罚款数目。”帅小姐表示片方态度还好,不会发展到被停机那么严重。
《百年好合》片方中国星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否认有这回事,认为大庙飞来殿属于峨眉山市辖区,他们在峨眉山市文管部门有合法手续。制片方谭先生说:“现在拍片进行得很顺利,原先由两台摄影机拍一组镜头,现在分成A、B两组同时赶戏。近几天来大庙看拍戏的影迷多达两三百人,当地政府、公安还出动人力帮我们维持秩序,没有任何干涉。至于说乐山市有关单位查处我们,我想只是关心、过问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