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以1780万卖出VCD、DVD国内版权后,不只传媒惊诧,音像界也哗然,VCD版权向来只以三五十万飘红的中国电影何尝有过这样天价的礼遇,在商家为这个天价成本叫累的同时,向来猖狂的盗版这回竟很配合地迟迟没有下绊,版权交易因巧合而变得迷离。然而整个事件中最为让记者感到疑惑的是中国电影界这次天价版权合约的幕后到底是个怎样的交易。
昨日中午,广东伟佳音像和飞仕影音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TCL因不满购买版权价格太高而退出。伟佳和飞仕则昨日依照早前对媒体透露的说法,将继续履行购买合约。而关于TCL的退出,伟佳和飞仕也首次透露了一些细节,似乎向外界暗示,TCL在此事件中不买《英雄》的账,却揩了《英雄》的油。
昨日新闻发言人邓小姐向记者透露,对于联合竞买《英雄》的VCD国内版权,三方曾在拍卖会前达成口头协议,将竞买的封顶价定为1500万元。然而当牵头举牌的伟佳公司以1780万拍得《英雄》的音像版权之后,TCL却以“拍卖结果超出预期封顶价,和新画面公司在发行期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为由,宣布退出。
虽然TCL不满“天价”而退出,却未有将权易转让。伟佳和飞仕两家几次协商之后,共同分担“天价”1780万。飞仕影音的林总会后向记者表示,“《英雄》的音像制品最终能卖多少钱,1780万的成本能否收回,对于我们已经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把市场做好。”
又讯文化部市场司的有关领导也出席了昨天《英雄》在广州的新闻发布会,他们宣布,为协助伟佳与飞仕共同打击盗版,由伟佳、飞仕出资悬红400万人民币打击盗版。
文化部市场司官员向媒体透露,文化部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将为《英雄》成立反盗版专案小组,对全国音像管理部门进行打击盗版专项部署。伟佳音像和飞仕影音还成立了由8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从法律的角度点评有关《英雄》的信息,并投入400万人民币成立打击盗版专项基金。本报记者郭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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