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拍卖又出风波
电影《英雄》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英雄》拍卖日前被记者指出存在致命漏洞,本由伟佳、飞仕、TCL“三剑客”联手打击盗版,却不想其中出现分歧,TCL退出的同时又引出了双方对于合约的争执,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士。
-拍卖存在致命漏洞?
据相关报道称,电影《英雄》拍卖当天,超过1000万的有6家买家,而伟佳音像公司以1780万元击败其他竞争对手成为《英雄》音像权的买受人,获得张艺谋新片《英雄》VCD、DVD5年出版发行权,虽然在拍卖成功后,三家立刻拿出新闻通稿给在场媒体,明确说明此次为三家联合。但按拍卖法来说,这次在法律上享受权益的是伟佳,因为TCL、飞仕没有体现在合约上,它们只是伟佳的合作方。对于此次拍卖过程,记者采访到此次作为拍卖现场的公证方中国长安公证处,其负责人证实:“拍卖结果真实、有效。”原来口头协议合作的“三剑客”并为两家,对于其拍卖结果不构成任何影响,长安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拍卖完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没有凭据不能指摘拍卖存在漏洞。”
-拍卖合约存在问题?
负责电影《英雄》音像拍卖的是中贸圣佳拍卖公司,就拍卖合约问题,其负责人易苏昊说:“按照拍卖法规定,买方只有认定合约后,才可以参加拍卖,他们既然参加拍卖,就说明其已和我们制定的合约达成共识,最后签署合约时就具备法律效力,该合约书明确规定,确认书一经签订,买受人不得反悔。”飞仕的老总表示:“合约中规定2003年2月20日才拿到制作的母带,但是从拍卖日到发行音像制品这3个月中,《英雄》的音像使用权属于谁?如果出现盗版谁负责?版权拍卖的合约制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易苏昊说:“电影《英雄》2003年1月20日在美国上映,可见正式出版的时间是有意避免冲击院线的票房,一切安排也属于按部就班。”
-400万将盗版商送上法庭?
无论对此次拍卖存在何种争议,但就其现状来看,《英雄》拍卖是一次打击盗版的壮举,也是加大政府行为打击盗版的先例,伟佳、飞仕两家公司将投入400万元人民币作为打击盗版的专项基金,势必将盗版商送上法庭,以此减少盗版对于院线的冲击。像电影《英雄》以拍卖音像版权的方式打击盗版在国内还属少见,但这种形式的出现也是一种抛砖引玉的过程。(文/本报记者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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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或许是刻意,或许是巧合,原本就有着极强象征意义的“英雄”在岁尾形成了群雄逐鹿的局面,继电视剧和电影《英雄》相继问世后,本月27日,一出冠以武侠名头的话剧版《英雄》将在七色光剧场推出,虽然三个版本《英雄》的故事情节与发生年代迥异,创作班底更是不尽相同,但却并不排除借力搭车的创作诉求,细细想来又不乏异曲同工之妙。
-难逃悲剧命运
无名、飞雪、长空、残剑、如月相继死去为电影《英雄》笼罩上了梦一般的色彩,而这种咫尺天涯的悲壮感似乎也预示着英雄的宿命。电视剧《英雄》讲述了明朝锦衣卫赵正与大太监魏进忠之间上演的一场善与恶的殊死较量。话剧《英雄》并无确切的年代背景,讲述了扶桑武士新城野怀着寻找英雄的希望来到中原,在南宫博的推荐下找到了武林第一快刀萧寒阳,但无奈萧已封刀归隐……
-创举层出不穷
天价拍卖、包机首映……电影《英雄》的创举自不必一一列举,而电视剧《英雄》虽然尚未在北京播出,但从已播出的天津等地却接连传来好消息,该剧不仅画面唯美,武打设计动感,更被喻为“明代007”,即让观众在沉醉剧情之外还可以了解诸多古人的“间谍”活动。话剧《英雄》最大的贡献莫过于将玄妙离奇的武侠动作搬上舞台的“壮举”了,与其他话剧剧组相比,《英雄》剧组不仅增加了一个武术组,还多出了一个特技组。据导演王剑春介绍,武术与电影的结合为中国电影在国际舞台上赢得了尊敬,武术与电视的联姻吸引了无数疯狂的拥趸,而武术介入话剧不仅丰富了话剧的舞台形式,对于吸引年轻观众也不失为一种尝试。
-演员各具卖点
用国际巨星加国内影星加话剧新星来形容电影、电视剧与话剧《英雄》的演员阵容恐怕再恰当不过了。其中中戏毕业的张静初可以称得上是最有英雄缘的,在电视剧与话剧中她两次出演了与英雄不离不弃的美女。由宁静、刘威、黄海冰等组成的电视剧演员阵容和由在《霍元甲》中饰演陈真的吴越以及曾出演过《切.格瓦拉》的周文宏等组成的话剧阵容虽然与电影版中的超豪华演员阵容无法相提并论,但却各具卖点。特别是话剧《英雄》,为在舞台上呈现逼真的武打效果,所有演员一律无法使用替身,因此演武兼备成为了剧组挑选演员的首选。但如此“苛刻”的条件却正中武术科班出身,同时毕业于中戏的吴越的下怀,《英雄》算是圆了他多年来的一个武侠话剧梦。(文/本报记者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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