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本报披露了飞仕伟佳“监守自盗”推出《英雄》枪碟一事后,就有消费者相继提出索赔事宜。记者昨日致电广东飞仕伟佳公司,但他们还是坚持声明自己是正版商,拥有国家颁发的著作登记证书,提前出碟并不算盗版,对消费者深表歉意,但绝口不提“赔偿”二字。
昨日记者致电广东飞仕公司林总经理办公室。关于其公司推出80万张《英雄》枪碟一
事,林总含糊地表示也听到消费者投诉说该批影碟效果不好,不过公司将按照文化部的建议逐步悉数回收那批碟,“在此特向消费者表示诚挚的歉意”。至于有顾客要求索赔一说,他想了想,然后谨慎地说:“应该是在哪儿买的就找哪儿……”之后他匆匆挂断了电话。
记者随后又拨通了该公司打假小组杜经理的电话。杜经理对全国某些省市版权局查问“《英雄》枪碟”一事非常不解,一再坚持说:“我们才是真正的版权拥有者,最有发言权的是我们公司。”他再三声明,目前他手头上就有一本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其中有一条写明“从2002年11月29日起,《英雄》音像制品版权归广东伟佳、飞仕公司所有,有效期是5年”。他表示:“至于对方要采取法律手段,那我们奉陪到底。”
而当事方之一的伟佳公司则对自己出版《英雄》枪碟一事不再做任何解释。从昨天上午开始,记者多次致电伟佳公司陈经理的电话,却无法接通。打到公司,该公司职员则称陈经理在外开会,“连自己人也找不到他”。记者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