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03月12日讯:(记者卫昕、实习生赖飞)《芬妮的微笑》片方日前在北京宣布,要追究王志文违约的法律责任。昨天,王志文的哥哥、经纪人王志方出面进行反击。他表示,王志文根本没有违约,与金通集团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他们希望金通集团真的能走上法庭解决此事,而不是单纯的炒作。王志方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语气十分激烈:“直到昨天之前,我们都不知道有个投资方是金通集团。王志文与金通没有合同关系,他们有什么根据起诉王志文?季福堂说王志文在个人炒作,其实一个房地产公司在这个时候突然跳
出来告我们,究竟是谁在炒作,大家应该很明白。”据王志方透露,2001年8月他代表王志文与王浙滨签订了工作合同。合同的第6条明确规定,出席首映宣传活动,片方要提前30天通知具体时间、地点,经协商得到王志文同意才履行。
1月6日王浙滨只通知2月20日出席上海首映式,其他6城市的安排直到3月3日才确定,而王志文目前一直在忙着自己的工作,不可能全部“泡”在这部影片中,因此根本不存在违约之说。王志方同时还表示,王志文一个人的说法不可能对整个影片产生所谓的“负面影响”。王志方说,目前舆论一致针对王志文,其实王志文的为人如何圈内人十分清楚,此事丝毫不影响王志文的工作,目前他就正在洽谈好几个片约。王志方希望片方公布合同细节,不要再混淆视听。如果真要起诉,王志文将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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