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电影公司副总经理赵军处获悉,广东华影南方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广东西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昨日正式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将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
诉状称,原告于2002年9月17日与广州市正佳企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承租意向书》,由原告承租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正佳广场7楼,经营电影院项目。《承租意向书》规定,原
告具有正佳广场惟一的电影院项目经营权。《承租意向书》签订后第二天,原告就向正佳公司支付了300万元保证金,并开始实施与正佳广场电影院项目有关的各种经营:迅速与广东华影南方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签订了《院线合同书》;聘请了有关单位对承租的正佳广场7楼进行整体设计;预订开办电影院所需的设备器材;与国内外电影业同行商谈各种合作事项,等等。
诉状称,被告于2003年12月和2004年1月,多次在广东多家媒体上散布其捏造的虚假事实,声称其已与美国华纳兄弟国际电影公司就合作经营正佳广场电影城项目“签订了框架性协议”。被告的这些行为,给原告的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原告正在实施的经营正佳广场电影院项目的各项工作,由于被告的干扰而造成严重的混乱,国内外电影业同行对原告具有正佳广场电影院项目经营权产生质疑,一些业务合作伙伴甚至由于不信任原告而停止与原告的合作,从而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诉状称,被告通过捏造事实进行虚假的宣传和恶意的炒作,扩大自己的知名度,排斥打击竞争对手,干扰竞争对手的正常运作,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关于与美国华纳兄弟国际电影公司合办正佳广场电影城的虚假宣传,消除影响,并向原告赔礼道歉;二、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人民币50万元。
据赵军透露,目前正在广州天河城广场与广东华影南方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合作经营飞扬电影城的,就是这家西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记者/丁冠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