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制片单位:
第二十四届中国电影金鸡奖将于2004年8月上旬进行评奖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国电影金鸡奖评奖章程》和《中国电影金鸡奖评选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届金鸡奖评选仍将采取“以报名截止日期为限”的参评办法。
凡是2004年7月15日前经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查通过在国内外发行的影片均可参加评选。
本届金鸡奖设:最佳故事片奖、最佳电视电影片奖和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男配角奖、最佳女配角奖、最佳摄影奖、最佳美术奖、最佳音乐奖、最佳录音奖、导演处女作奖。原设的最佳合拍故事片取消,相关影片按参评最佳故事片奖选送。
电视电影片以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查通过为准。
其它奖项,如最佳纪录片、最佳美术片、最佳戏曲片、最佳科教片、最佳儿童片、最佳外国影片译制片奖及最佳剪辑、烟火、照明、服装、化装、道具置景、特技、音响等,均属非常设奖项,其中最佳纪录片奖、最佳美术奖、最佳科教片奖、最佳儿童片奖仍为两年评选一次。按惯例,今年可选送参评最佳科教片奖和最佳儿童片奖的影片。其它非常设奖项一般不予评选。若有特别优秀者,电影制片单位可根据其突出的艺术成就申请增设,申请者必须提供充足的、具有说服力的特殊理由以供咨询考核之用。如果增设非常设奖项,需有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委同意。
今年仍将对报名影片进行初选,初选落选影片将失去评选资格。
请各制片单位的艺术委员会或相应机构,在申报时,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筛选申报参评。
拟推荐的男女主、配角,须注明饰演的角色名。
所推荐创作人员的职务应与影片字幕一致。
推荐影片及创作人员的名单、项目、详细推荐材料、剧照(包括影片及男女主、配角、参评的各种单项剧照)和影片拷贝(随拷贝寄该影片光盘一张),请于7月15日前由电影片单位直接寄到中国影协金鸡奖办公室。若逾期延误评奖的初选,将自动失去评选资格。
影片的故事梗概,在国内外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评论等免送。
参评最佳编剧奖者,请寄电影文学剧本两本。
推荐材料请打印30份。
报名的所有材料需以影片为单位装订成册
拷贝运输费:每本(小本)拷贝100元,请随影片一起寄到。
请汇至:中国建设银行朝阳区支行樱花分理处(请注明金鸡奖)
户名:中国电影家协会
帐号:2610066129
中国电影家协会
200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