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都在线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与安乐电影有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发行放映分公司就影片《霍元甲》35毫米拷贝公映许可证前5分钟贴片广告时段之广告招商发表三方郑重声明:
联 合 声 明
一 北京银都在线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版权买断方式向安乐电影有限公司购得影片《霍元甲》35毫米拷贝公映许可证前5分钟贴片广告时段之广告招商权利。
二 上述贴片广告招商权利为北京银都在线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台湾、澳门)范围独家所有。
三 北京银都在线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与相关院线、影院或相关院线、影院的代理广告公司洽谈贴片广告发布事宜,并支付所有相关发布费用,承担所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 北京银都在线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与发布广告的客户洽谈义务,收取广告费并对客户负责,承担同客户之间所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五 任何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在没有取得北京银都在线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均不得进行影片《霍元甲》35毫米拷贝公映许可证前5分钟贴片广告时段的广告招商活动,否则将被视作侵权行为;北京银都在线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将协同影片发行方安乐电影有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发行放映分公司共同追究侵权者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提起公诉。
安乐电影有限公司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发行放映分公司
北京银都在线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