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电影宝库 >正文

成都法院受理全国首例电影周二“半价日”官司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6:5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本报不久前连续报道的全国首例电影院半价日不执行半价优惠而导致的起诉有了后续:原告李小姐接到了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自此,这起看似普通的观众与影院的纠纷正式进入立案审查的法律程序,1月3日(周二)这天影城该不该给予观众半价优惠,由法院说了算。而该案的被告、四川新城市影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北川昨日则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法院方面关于此案的任何书面通知。

  原告律师称赢官司信心十足

  昨日上午,此案的原告李小姐收到了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记者看到,这份通知书上写着:“你诉四川新城市影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李小姐的代理律师、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明江律师说:“我对这个案子相当有信心,他们输定了!”

  在得知法院立案的消息之后,记者再次致电该案的被告四川新城市影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北川,希望能够得到被告方的说法。张北川在电话中默认自己知道了这件事情,但他表示,新城市方面和他本人目前还没有接到法院方面关于此案的任何书面通知,“一切都等到接到通知以后再说”。

  花75元讨回50元只为

维权

  记者在这份通知书上看到,法院要求原告李小姐预交的受理案件费和其他诉讼费共计75元,而李小姐要求被告新城市影城退还多收取的电影票款仅为50元。为了50元,花75元去打官司,值得吗?李小姐表示:“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这个官司是为了权益,不是为了50元钱。”

  李小姐说:“也许有许多人会认为50元去打官司不值得,是‘小题大做’,我认为不是。”她称,第一,这50元是自己的劳动所得,没有理由随便送给别人,除非对方是值得帮助的人;第二,社会的规则和法律需要有正义感的人去维护,如果所有的人对一些不公正的事情都是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那么社会就会乱套,那些不讲社会规则的人就会肆无忌惮地去打破规则;第三,她对太平洋电影院线及所属新城市广场电影城的做法感到非常遗憾,对他们的商业诚信持严重怀疑态度,所以她想通过法律的武器告诉他们,做生意也是要讲规则的。第四,她也想通过这个看似生活中平常的‘小官司’告诉更多的人,遇到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不要“忍气吞声”,也许官司打下来赢了官司输了钱,但她相信它的社会意义会更大。

  本报在第一时间连续报道这起全国首例电影院半价日不执行半价优惠而导致的起诉之后,包括新浪、

四川新闻网等国内多家网站转载了相关报道。本报记者

  背景链接

  峨眉院线董事长申书凤告诉记者:“峨眉院线不仅在1月3日这天坚持周二半价,在全年所有的节假日,只要是周二,都会坚持全天半价。”据南方都市报2005年12月31日报道,尽管是元旦假日期间,广州各大影院仍然坚持在1月3日当天实行“周二半价”优惠。

  新闻回放

  1月3日,李小姐和朋友在太平洋电影院线新城市电影城承诺的周二半价日没有能够享受到半价电影,而是和所有看电影的观众一起为当天的电影票付了全价。李小姐和朋友要求影城方面对此给出合理解释,并且将多付的一半票价退还给自己。而影城方面则认为当天(1月3日)虽然是周二,有关部门规定元旦放假3天,那么1月1日至1月3日就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影城方面的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属于“周二半价”的范畴,所以当天(1月3日)不应当实行半价,并表示不会将一半票款退还给消费者。

  较真的李小姐当即请教了律师,曹律师认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只有1月1日才能算是中国的法定节假日,而1月2日和3日则只能算是公休日调整而来。不过影城方面仍拒绝退钱。

  1月6日,李小姐在新城市影城仍然没有给予答复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影行天下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