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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首次回应:“馒头”是网络自由竞争的产物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4:18 新闻午报

  陈凯歌前天突然宣布起诉胡戈的消息,昨日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大部分媒体评论人、专家和学者都认为陈凯歌此举颇为不妥,只有少数人支持陈凯歌起诉胡戈,但也认为陈凯歌“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的言论值得商榷。更有一些学者将其上升到网络时代平民“自娱自乐”对抗“主流娱乐”的潮流,并有专家直接反问陈凯歌:你告得了“馒头”,但所有不满《无极》的人,你告得完吗?而对陈凯歌的指责,胡戈首次以“‘馒头’是网络自由竞争的产物”回应。

  倒陈派

  

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

  “在这个‘网话文’时代,陈凯歌应先学会敬畏观众。”

  “网话文”结构作品合法

  “现在毋庸置疑已经是网络时代了。在这个‘网话文’时代———作者死了,读者活了。我觉得大导演陈凯歌应该先学会敬畏观众。”在看到陈凯歌起诉胡戈的消息后,复旦大学电影评论著名教授顾晓鸣如是答复记者。他把胡戈这类作品归类为一种网话文,并态度鲜明地指出,在这个网络时代,用“网话文”解构一部作品是完全合法的。

  提起陈凯歌起诉“馒头”的消息,顾晓鸣认为是网络时代的必然。“其实在‘馒头’以前,我就注意到了网络文化。我当时指出,现在到了一种‘网话文’的时代。实质上‘网话文’就是一种交流的状态,它是一种多媒体无穷无尽的组合,而这种组合的实质就是解构。”至于这种解构是否合法,顾晓鸣态度非常鲜明。“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不就是重新解构吗?你有没有听到过说鲁迅先生的这些解构是违法的?”

  不过“网话文”不仅有文字,现在也包括了声音和影像,这些影像和声音的重新解构是否合法呢?对此顾晓鸣认为也是可以接受的。他反问记者:“从《梁祝》被改编成搞笑动画,到莎翁的许多作品被改编成很多电影,这些改编合不合法呢?而且像中央电视台的烹饪大奖赛,背景音乐也是用的经典音乐,你说可不可以呢?”

  如何看待知识产权保护

  顾晓鸣指出,网络时代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一方面是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也应考虑自由创新的权利。“没有重新创作,音乐学院和电影学院就没法培养新的人才。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是相当复杂的,不是你说侵权就侵权的。”这句话,顾晓鸣显然意有所指。“你觉得自己的作品那么优秀,可别人为什么就要改你的作品?笑你的作品呢?陈凯歌应该反思,因为现在是一个网络时代,作者死了,但读者和观众活了。他们从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已经成为了信息的创作者。从社会角度,这就是一种人民批评的力量。作为主流娱乐的导演,在这个时代,你应该先学会敬畏观众。起诉胡戈的陈凯歌要知道,骂过媒体的小刚应该知道,曾批评《大长今》张国立也应该知道。”

  倒陈派

  著名乐评人王小峰:

  “陈凯歌压力太大了,太脆弱了。”

  听到陈凯歌起诉“馒头”的消息,著名评论人王小峰显得非常愤怒,“开门”就说出了如上一句话。“从普通百姓来看,每个人都有思考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权利剥夺。你陈凯歌告了胡戈的话,你能把所有骂《无极》的人都告了吗?”

  “馒头”是解构式影评

  王小峰认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是一篇影评。他反问:“只不过胡戈用的不是文字,而是一种影像的形式,用解构的方法来对电影发表评论。这种解构的评论,有什么不对?”王小峰指出,能够自由解构实际上就是网络最大的特点,这个特点不应人为地剥夺。为此,他认为胡戈做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网络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够随性发挥自己的想法去解构一部作品。每个人有自己爱好的权利,就像有人喜欢民歌,有人喜欢周杰伦的歌,‘井水不犯河水’。对于一些‘主流娱乐’,年轻人看不习惯,但没有力量,又没有发言权,通过网络拿你开涮总行吧。所以从这个角度,我认为胡戈干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你陈凯歌要禁止,禁止得了吗?”

  陈凯歌思维落伍

  王小峰还直言陈凯歌的思想落伍了。“陈凯歌还是五六十年代的思维方式,思考得很沉重,又想通过艺术表达出来,结果就是没法看。我觉得他有点远离这个时代,这从他的影片就反映出来了。陈凯歌最早的作品都是小成本,可他现在似乎就知道大成本,可关键自己的思维却没有跟上,结果造成高科技有了,思想却没有跟上。《无极》就是这样一个产物———用先进的科技包装落后的思想。我看电影的时候就觉得,其中50%的特技有必要使用吗?”

  王小峰认为陈凯歌这样强烈反应的根源是中国的演员太“紧”了,他反过来还劝陈凯歌应该看得开一些。“我觉得他(陈凯歌)太不放松了,别人不就是调侃一下吗?换了人家美国导演斯皮尔伯格遇到这种事情,也会一本正经起诉人家吗?”王小峰甚至指出,“陈凯歌压力太大了,太脆弱了。作为第五代导演,他的惊世之作比较少,现在又面临第六、第七代导演的崛起,可能他的压力比较大吧。”

  挺陈派

  “首届中国博客大赛”最佳博客关雅荻:

  “支持陈凯歌起诉胡戈,但跟‘无耻’无关。”

  对于陈凯歌起诉胡戈,尽管绝大多数专家都给予了否定,但最近刚刚以“雅荻的电影网志”的博客获得“首届新浪中国博客”最佳博客奖的关雅荻却在自己的博客中支持陈凯歌起诉胡戈,不过也表示胡戈的改编与“无耻”无关。

  在首先承认“馒头”的娱乐性大大超出《无极》后,关雅荻在博客中同时撰文指出:“《无极》影片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感觉的确普遍比较糟糕,这个跟它国内1.8亿的票房都一样是事实,不用争辩。但随后一个名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网络短片,将众人对《无极》的不满引到了另一个方向,已经偏离了对影片的批评、对导演的批评。更重要的,不可否认,没有丝毫借口的是,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馒头”作者胡戈的行为,是违法的,是不应该去做的。”

  关雅荻认为胡戈必输无疑,他甚至认为“馒头”阻碍了中国电影的发展,而《春运帝国》也有侵权行为。“馒头’本身达到了很高的解构艺术的高度,但它违法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也只能让我反对他,反对类似的影片出现。相对而言,胡戈的《春运帝国》其实相对还好一点,至少他针对的是一个社会现象、社会问题,但同样,他用的影片的所有画面,侵权行为依然不能改变。”不过关雅荻在最后指出,陈凯歌告胡戈,应该跟“无耻”无关。

  当事人

  胡戈:"馒头"是自由竞争的产物

  得到不少专家学者力挺的胡戈在避谈《无极》和“馒头”的官司后,谈了网络文化能够兴盛的主要原因。他直言不讳地指出,是最公平、最开放,也是最残酷的网络竞争成就了“馒头”的辉煌。

  “现在的‘主流娱乐’往往想得太多,什么流行就往什么靠拢,结果反而不能创造流行。但网络是个自由开放的地方,没有这些条条框框,所以网络有充足的创作人群和观众基础。而且网络的竞争是最开放的,没有任何人能够控制。不好看的东西自然就淘汰了,也就不会形成流行。而主流的就不一样,有些它并不是很好的东西,但却一定要别人认同它,说它好,结果反而令人厌恶了。”

  胡戈还认为网络文化总有一天会成为主流。“网速现在是越来越快,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的功能将进一步强化,像电视这些传统媒体的事情,都将可以通过网络来实现,在网络普及后,现在的‘主流娱乐’势必面临挑战,甚至被淘汰的危险。”

  短评快

  让一切“优胜劣汰”

  陈凯歌告胡戈,成了现在最受关注的娱乐事件。一个“馒头”就能把娱乐圈“砸开了锅”。如今骂陈凯歌的大有人在,支持胡戈的更不在少数。很多人对胡戈是否侵权“津津乐道”,探究为何“零成本”的“馒头”能战胜3.5亿的天价《无极》。一个“馒头”引起如此大反响,这背后的问题难道不值得我们思考吗?

  左右娱乐圈的是什么?资本?名气?还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目前看来至少是前两者占了上风。《无极》和“馒头”,陈凯歌和胡戈,联合起来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在众人没有看过《无极》之前,陈导大名、演员阵容、天价成本……这些铺天盖地的宣传就已经让所有人都相信:这是一部惊世之作。可是走出电影院后,又有谁没在暗地里“骂”过陈凯歌?

  胡戈说:“主流娱乐,就是做得不好却硬要别人接受,所以让人厌恶。”一语中的!娱乐圈是该让优胜劣汰的自然竞争法则回来了。这个法则自然也需要法律保护,胡戈是否侵权自有法律裁决,但更重要的是:一个胡戈败诉了,谁还敢做第二个胡戈?中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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