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在东京等国际电影节上多次拿奖的影片《可可西里》再次被指侵权。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原告刘某以该片侵犯了其著作权为由,将北京市紫光影城、导演陆川以及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刘某起诉称,1991年至2001年,其历时十年,多次深入青藏高原,跟踪拍摄世界濒危
物种藏羚羊,并在100多个小时的影像素材中经过反复取舍、加工,创作完成了纪录片《我和藏羚羊——冰河在这里流过》。该片在多个媒体播出,并入围2002年第九届上海国际电视节。2004年,被告制作、发行的电影《可可西里》抄袭了他创作的纪录片《我和藏羚羊——冰河在这里流过》的情节、构思、创意、场景、现场气氛、视觉背景、镜头构图等方面的内容,甚至电影《可可西里》中的一些对白也和他创作的纪录片中的对白完全一样。也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看过电影《可可西里》的人都会认为这不像电影而更像一部纪录片。
刘某认为,被告的行为已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提出诉讼,但刘某没有在起诉中提出经济赔偿。记者电话联系到刘某的代理人,不过这位代理人却告诉记者他不知道此事,随后便匆匆挂断电话。记者打电话联系到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一位女接线员听记者转述完起诉之事后,赶紧说“领导不在”、“对外联络的人也不在”。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此案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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