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抢《卧虎藏龙》原著作者王度庐的“鹤铁五部曲”优先拍摄权,美国两大影业巨头对簿公堂。上周,维恩斯坦兄弟娱乐公司在洛杉矶一纸诉状将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告上法庭,称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无权拥有已故中国武侠作家王度庐5部作品的改编权,其中包括已改编成电影并在2000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卧虎藏龙》。
王度庐小说成“抢手货”两电影公司“撕破脸”
王度庐是上世纪30年代中国著名的武侠小说家,其“鹤铁五部曲”由5部武侠小说组成,讲述了清朝时期三代武侠的故事,每部小说中的主人公虽不同,但都有联系。1996年,由哥伦比亚公司制作、李安执导、根据“鹤铁五部曲”第四部《卧虎藏龙》改编的电影上映后轰动全球,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因此其余4部小说,包括讲述李慕白师父的《鹤惊昆仑》、李慕白跟俞秀莲悲剧恋情的《宝剑金钗》、青冥剑与罗小虎身世来由的《剑气珠光》以及有关罗小虎和玉娇龙之子遭遇的《铁骑银瓶》,立刻成为片商觊觎的“大块肥肉”。
当年,哈维·维恩斯坦错失王度庐小说《卧虎藏龙》拍卖的机会,被哥伦比亚公司顺手捡了个便宜,如今,维恩斯坦兄弟自然不会错失良机,他们野心勃勃,有意将这几部作品打造成东方版的“指环王”五部曲,而且公司目前正积极将《卧虎藏龙》搬上百老汇舞台,制作成带有太阳马戏团特色的、融武侠和杂技与一体的音乐剧。
另一方面,外界一向认为拍摄了《卧虎藏龙》的哥伦比亚公司理所当然拥有制作续集和其他作品的优先权。早前英国《泰晤士报》和美国媒体都曾报道,哥伦比亚方面自称去年4月3日,与王度庐后人的代表律师在加拿大有过口头协议,获准改编其余几部作品。不料,半路突然杀出程咬金,上个月,维恩斯坦兄弟对外宣称,他们才是真正拥有“鹤铁五部曲”版权所有人,哥伦比亚公司属于非法侵权。
哥伦比亚“道高一尺”维恩斯坦“魔高一丈”
在这份维恩斯坦公司提交的法庭诉状中,维恩斯坦方面称,2005年12月,他们与王度庐后人白纸黑字达成书面协议,维恩斯坦获得了将王度庐武侠小说“鹤铁五部曲”改编成电影、电视、舞台剧以及制作其他相关产品的版权。据称,这份协议由王度庐后人的全权代表王红与维恩斯坦方面签定,同时法庭文件中,王度庐的后人否认了与哥伦比亚公司有过任何协议。因此,维恩斯坦公司要求法庭裁定其独家拥有这些作品的版权,并下达针对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的禁制令。而业内人士分析,即使哥伦比亚与王度庐后人达成过所谓口头协议,但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得到美国版权法的保护。
去年成立的维恩斯坦公司是好莱坞的后期之秀,专门制作独立影片,由米拉麦克斯电影公司创始人哈维·维恩斯坦和鲍勃·维恩斯坦兄弟创办。这对兄弟是好莱坞最能赚钱的电影大亨,他们1979年成立米拉麦克斯后,曾制作过《芝加哥》、《莎翁情史》、《英国病人》等奥斯卡影片,过去,他们的影片一直由迪斯尼负责发行,但维恩斯坦兄弟与迪斯尼前任总裁迈克·埃斯纳长期不和,去年,在与迪斯尼合作协议到期后,兄弟俩以自己的名字注册成立了维恩斯坦公司。然而脱离迪斯尼这棵大树后,维恩斯坦推出的作品大多毁誉参半,不如人意,因此,制作《卧虎藏龙》音乐剧及打造东方版“指环王”的大手笔,是维恩斯坦脱离尴尬处境的救命稻草,这场版权官司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点点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