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届法国戛纳电影节今日凌晨开幕。开幕的前一天,主办方安排了两部电影亮相,一部是开幕电影《达·芬奇密码》(blog),另一部就是竞赛单元中惟一的华语电影《颐和园》。但之前《颐和园》并没有通过国家电影局的相关审查,并未拿到电影公映许可证,此番私自亮相戛纳,已经违反了现行的国家电影管理条例,影片及导演娄烨将面临严重处罚。
16日,《颐和园》由于技术原因被电影局拒审引起广泛关注。昨日,片方把调整了
色彩的版本再次送审,结果再次被拒。制片人耐安说:“我们已经动用了能够动用的一切手段来进行修改,片方已经想尽办法把色调调亮,但是电影局因为送来的版本不是胶转磁的‘Beta带’再次拒绝审查。”而且,前日还坚决表示不会违规参赛的耐安,昨日突然改了口风。“至于影片是不是要在戛纳电影节上放映,我必须在权衡了所有利益之后,作出一个决定:是放弃国内市场,在电影节上打开国际市场,还是等拿到公映证,在国内公映。”
虽然片方的语气很含糊,不过昨晚21时,《颐和园》作为第一部亮相的竞赛单元影片,在戛纳电影节开幕式之前正式放映已说明片方的选择。
《颐和园》在戛纳电影节首映,违反了国家电影局对于影片海外参赛的相关规定,导演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中影对外交流处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颐和园》没有备案,没有通过审查,现在还参赛戛纳电影节就属于违规行为。对于《颐和园》的违规操作,该片的两位制片人都不约而同手机关机,均以“这是娄烨个人行为”而作挡箭牌,而影片的演员也都不接听电话,可能已经动身赶往戛纳。(据天府早报)
违规后果
影片及导演处罚在所难免
对此,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制片处处长周建东斩钉截铁地表示:“《颐和园》没有通过审查放映就是违规参赛,违规参赛肯定就要受处罚!”
既然被认定违规参赛,《颐和园》必受惩罚无疑。按照2002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电影管理条例》第七章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参展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对于《颐和园》的片方来说,罚款是必然的。
除了经济处罚,《电影管理条例》第七章罚则第六十四条还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据此看来,娄烨的此次违规,极有可能使他面临5年无法在内地拍片的惩罚。
前车之鉴
2001年,北影厂导演王小帅作品《十七岁的单车》因为私自角逐柏林国际电影节而受到国家电影局处罚。当时王小帅未经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就将该片送往第51届柏林电影节参赛,且截至当年8月15日,《十七岁的单车》的样片仍滞留在柏林。为此,广电总局对《十七岁的单车》作出处罚决定:从8月15日起,停止王小帅在中国电影集团参与一切创作、制片活动,中影集团所属各制片公司、洗印厂、制作基地公司,一律不得受理王小帅及与他相关的影视创作、制片、洗印业务。除《十七岁的单车》外,在这之前,姜文导演的《鬼子来了》、娄烨导演的《苏州河》、张元(blog)导演的《过年回家》、张艺谋导演的《活着》等数部影片也因违规参赛而分别受到电影局的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