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您入围电影《志愿者》(blog)演员海选前250名,2006年7月15日起您可在新浪网娱乐频道查询前250名入围者名单。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第二轮250进50名的比赛活动。
一、视频短片要求
1、短片内容:可以以《当一回志愿者》或其他公益活动为主题拍摄(故事性或纪录性
短篇均可),也可以是参赛选手拍摄自我介绍,具体片名、题材、形式自定。
2、短片时长:5分钟以上,10分钟以下。
3、视频短片应标明导演和摄影作者姓名
参赛视频短片将在“中交星网/中新视讯GGTV-手机电视平台”播出,同时开通投票热线,并根据GGTV-手机电视用户点击率,评选出“最佳导演”、“最佳摄影”、“十佳影片”颁发证书。“最佳导演”、“最佳摄影”,将被邀请参加剧组拍摄工作,同时将有机会被中交星网/中新视讯移动流媒体优先录取为公司员工。详情请登陆:www.ggtv.com.cn
二、比赛须知
1、参赛选手应于2006年8月6日前(包括2006年8月6日,以收到视频短片的邮戳日期为准)将参赛视频短片的DV带或光盘邮寄至电影《志愿者》工作组(均不退还)。专家评委会将从入围每个分赛区50名视频短片中选出10名入围者,参加分赛区现场决赛。
2、为保证本次演员海选比赛合法顺利进行,保障各参赛选手在本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请各参赛选手打印并签署两份以下所附《志愿者》演员海选参赛协议(一份归主办方持有,另一份将归参赛选手持有),并与参赛视频短片一起邮寄至电影《志愿者》工作组。(只邮寄视频短片而没有邮寄签字协议的,应补充邮寄签字协议,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6日,以收到协议的邮戳日期为准;未补充邮寄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赛资格。)
3、参赛选手必须同意将视频短片的著作权(包括财产权、非财产权、邻接权等)的权利无任何转让费用并无条件让予给主办方,但参赛选手可以享有署名权。
注意:为保证合同有效,各位参赛选手必须将合同文本打印后,亲自手写签名。
通讯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西斜街55号蝴蝶泉宾馆405房间
收件人:电影《志愿者》工作组
邮编: 100032
附:《志愿者》演员海选参赛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