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八部委要求,各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公安、建设、监察等部门联合实施的浙江省暨杭州市2006年“反盗版百日行动”,昨天正式在文化商城启动。在随后的行动中,执行队突击检查了颐高旗舰广场,并当场缴获两家无证经营摊贩非法光碟1000张。
据介绍,此次“反盗版百日行动”共分公示期和集中整治两个阶段。在即日起到8月
15日的公示期内,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将盗版制品主动上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说明情况,将不追究其责任。
从8月16日起到10月15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将集中整治,对一次性经营盗版音像制品和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相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张以上或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由行政许可部门依法吊销其许可证,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经营盗版制品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发现违规行为,都可拨打举报电话:12318,相关行政部门将严惩不法分子。
(记者张盛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