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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元甲》纠纷有望庭外和解 制片方未收到传票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6:26 新闻午报

  本报讯 由影星李连杰主演的影片《霍元甲》在上映之后被霍家后人认为侵犯了霍元甲的名誉权,并于今年3月向法院提出起诉。昨天,霍家后人委托的律师杨仲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案件目前还在取证阶段。不过杨律师表示,在影片全球禁映的前提下,霍家后人可以考虑与被告庭外和解。不过《霍元甲》制片方的法律顾问蔡抗律师表示,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任何法院受理此案的消息,更没有收到传票,因此暂时不会考虑和解的事情。

  今年3月,霍元甲后人委托杨仲凯律师就影片《霍元甲》侵权事件向北京海淀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判令被告停止影片《霍元甲》在全球范围的发行放映行为;被告北京电影制片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李连杰等在影片已经公映及发行的区域围内就影片对霍元甲名誉造成的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等。杨仲凯昨天表示,目前主要还是在进行取证工作。他强调,霍家后人的态度是很坚决的,一旦取证工作完成就会正式提起诉讼。不过当记者询问这一案件是否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时,杨仲凯在犹豫了一下之后回答道:“只要对方提出的条件适当,符合我们的想法和要求,那也不是没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不过庭外和解的最主要前提条件是影片在全球范围内不能继续发行和放映。”吴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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