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由李连杰主演的影片《霍元甲》上映后,81岁的霍寿金以霍元甲之孙的名义,将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北京电影制片厂和李连杰在内的10被告告上法院,指责影片侵犯霍元甲名誉权,要求停止影片的发行和放映并公开致歉。昨天,此案在市一中院开庭。
昨天,李连杰并未到庭。霍寿金也由侄子霍自正代为出庭。霍自正说,霍元甲被制
作方塑造成了一名无父、无母、无妻、无子女的落魄流浪汉,以及逞强斗狠的江湖莽夫,严重损害了霍元甲的民族英雄形象。
被告律师解释称,影片开头已明确声明“纯属虚构”,而且《霍元甲》是故事片,不是纪录片,影片使用一些夸张、虚构是创作、表现的手段,都是为了让观众能够更好地理解影片。而且霍元甲作为历史公众人物,早已进入公共领域,霍元甲的亲属应给予电影制作者和表演艺术家更大的宽容。
对此,霍自正说,影片《霍元甲》的内容与历史事实差距太大,已大大超出了虚构应有的底限,是霍元甲的后人所不能容忍的,“纯属虚构”根本不能作为为影片侵权免责的理由。
霍寿金以霍元甲之孙的名义提起诉讼。霍自正解释说,霍寿金是霍元甲长子霍东章之子,也是霍元甲在国内唯一健在的孙子。他当庭出示了霍氏族谱和家谱,霍元甲和霍东章、霍东阁墓地的录像、天津市小南河村委会的证明以及霍家邻居证言。
对于霍寿金的身份,被告律师提出质疑,他称,霍氏族谱编写时间是1996年、霍家家谱编写时间是2002年,都不是霍元甲在世的时期编写的,霍元甲等人的墓地是后立的,而村委会也不是户籍管理机关,其出具的证明无效。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