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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买卖双方闹上法庭 卖方违约买方赖帐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2:1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内地与香港合拍的恐怖电影《怪物》发行商香港星皓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将发行权转让给北京银都在线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后,因后者“赖账”而起诉。记者昨天从市二中院获悉,因星皓电影公司也存在违约行为,法院判银都在线支付版权转让费余款30万元。

  香港星皓电影发行有限公司起诉称,2005年6月24日,其与北京银都在线传
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怪物》的版权代理合约书,其后对影片《怪物》进行摄制,并取得了国家广电总局的发行放映许可证。该影片于2005年10月27日正式在国内公映,而银都在线公司尚欠星皓电影公司版权转让费41万多元,并应当承担星皓电影公司为涉案影片主创人员参加相关宣传活动垫付的机票、交通、膳食等费用7万多元。为此其起诉到法院。

  银都在线在答辩时提出反诉称,星皓电影公司所主张的垫付费用中,包含了部分非主创人员的费用,其不应承担;同时星皓电影公司还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没有安排舒淇参加相关首映等宣传活动;未交付原底35mm标准拷贝(用内地版片头片尾字幕印制),实际送审及提交影片相关素材的时间都比合同约定时间晚,构成根本性违约。因此,银都在线有权停止支付版权转让费余款。为此他们还反诉要求返还已经预付的版权转让费90万元及50万元的票房损失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银都在线公司请求星皓电影公司返还相关版权转让费预付金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的主张,法院不能支持。法院同时认为,星皓电影公司实际交付的影片物料素材和拷贝在内地不能用于制作16mm发行拷贝,致使银都在线3万元的可得利益损失,对此双方均有过错,因此,星皓电影公司应赔偿银都在线1.5万元。

  对于星皓电影公司,法院认为其在合同履行中也有违约行为,因此酌情判定银都在线向星皓电影公司支付版权转让费余款30万元,并承担星皓电影公司为主创人员参加相关宣传活动垫付的费用近6万元。

  宣判后,双方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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