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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名状》抄袭疑似炒作 导演陈可辛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10:44  竞报

   改编自清末奇案的电影《投名状》(原名《刺马》)如今真的卷入官司。昨日,画家王可伟状告该片宣传短片盗用其10幅作品,并于昨日下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该片投资3亿元人民币,由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三大男星主演,预计今年贺岁档上映。记者致电正在横店拍戏的导演陈可辛,他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由于此事的蹊跷,许多网友纷纷表示这又是一起并不高明的联合炒作事件。

  “孩子”被他人盗用?

  事情发生于去年12月4日,当时还叫《刺马》的古装片在北京召开了开机发布会,第二天王可伟在新闻里看到,刘德华的背景板竟然是自己的画,“这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样!我一眼就认出来了。”王可伟随即上网搜索,发现发布会上播放的宣传片里竟然使用了他的10幅作品。经过一番调查研究,王可伟昨日将投资方法人代表陈可辛和韩三平告上法庭。

  昨日该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负责该案的孟律师表示,这个短片盗用了王可伟的10幅画作,比如《飞将》、《春风》、《马踏匈奴》、《猎》等画,在人物、姿势动作、画面元素构成上都和《刺马》短片一模一样。

  孟律师表示,这次诉讼的目的,除了要求《投名状》方赔偿原告损失78万元,律师费3万元,其他损失2208元;还要求被告在新浪网发布公告对原告进行赔礼道歉,立即停止对原告作品的使用和传播,并销毁侵权的短片。

  陈可辛尚不知情

  记者昨日联系上《投名状》导演陈可辛,他表示电影将在月底关机,目前自己忙于电影最后几组镜头,对于自己当了被告的消息他显得极为意外,称自己还是第一次听说。对于记者追问怎么应对,他则表示没有获得真实情况,没有收到传票时,不作任何假设。他一再声明,“作为影片导演,自己只是负责拍摄电影。真的有什么事的话也该去找片方。”

  网友称炒作可能性大

  对于一个宣称投资3亿元的影片,宣传短片居然和一位并不知名的画家的作品如此类似?而且随意用他人画作事先没有协议,这本身就很奇怪。加上出品方对这个问题的回应比较含糊,许多网友认为这事本身就很蹊跷,极可能是一次联合炒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现在娱乐圈的炒作越演越烈,许多人都明白只要出名就能带来丰厚的利益。加上这部投资3亿元的影片要能做到家喻户晓确实要下些工夫,以前的常规炒作手段也许不再管用,如果出品方正好又和这位画家相识,不排除炒作的可能性。”张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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