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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存瑞妹妹状告央视等诽谤 炸碉堡是“猜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9:58  竞报

  今年3月29日,董存瑞妹妹、年近70岁的董存梅一纸诉状将《大众电影》杂志社、导演郭维和中央电视台告上法庭,称三被告侵犯董存瑞名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代理费、其他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缘起:郭维在央视、《大众电影》开讲

  董存梅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4月15日,在《大众电影》杂志第8期《〈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文章中,介绍导演郭维讲述电影《董存瑞》创作过程时写道:“在真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是,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

  中央电视台制作出版的《电影传奇———董存瑞》中,郭维讲“郅顺义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他找不着他了。以后怎么知道、确定他是托着炸药包炸的呢?就来了一些军事专家,因为谁炸的不知道。这是一个英雄啊!怎么着呢?那就是托。托可能吗?最后有人建议挖底下,挖这个桥底下。结果最后挖到一定深度的时候,挖出一个袜底来,就是董存瑞媳妇给董存瑞缝的。班里的同志都知道,这是董存瑞的袜底,就这么确定这是董存瑞……”

  著名战斗英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家喻户晓,可这却被说成“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而来。

  追踪:董存梅要求三被告公开致歉

  据董存梅讲,《电影传奇———董存瑞》于2005年10月29日和2006年8月19日两次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播出,郭维的言论广泛传播。董存梅认为董存瑞的英雄壮举有丰富的史料和健在的战友作证。郭维的言论是毫无根据的捏造,《大众电影》和中央电视台未尽审查义务刊登、播放使郭维的不实之词广为传播,严重损害人民英雄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伤害了她本人、其他亲属、与董存瑞并肩作战并亲眼目睹英雄壮举的战友以及以英雄命名的单位的感情,故将三被告起诉至法院。她要求三被告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停止销售播放《电影传奇———董存瑞》,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代理费、其他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

  本案除了原告董存梅之外,在起诉书中还列明了7个第三人,他们分别是河北省隆化县董存瑞烈士陵园管理处、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学、隆化县存瑞小学、隆化县董存瑞研究会研究员吕某,以及董存瑞3位80多岁的战友宋兆田、程抟九、肖泽泉,这些“第三人”也分别在起诉书上签字或者加盖了公章。

  反应:两大被告媒体不回应

  昨日记者致电《大众电影》编辑部,一位姓徐的编辑表示,编辑部门只负责稿件内容部分,至于官司问题,则要询问《大众电影》的出版单位:中国电影家协会,而中国电影家协会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只留下了已经下班,负责人明天再作答复的讯息。从去年8月份这篇文章面世引起网友追缴直至前日立案,半年多过去了,《大众电影》从未对此事做出过任何公开回应。截至记者发稿,《电影传奇》(blog)节目组宣传工作人员也都表示,不愿就此事发表任何回应,而崔永元本人也未就此事发表任何说法。

  昨天有关“董存瑞生前战友状告央视《电影传奇》诽谤”的消息在网络上发表后,仅新浪一家网站一个下午就有500条网帖,绝大多数网友观点相当一致,“英雄的事迹也能乱改吗?”王晓清 郭慕华 张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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