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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尼》导演署名惹纠纷 导演陈苗欲起诉讨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2:35  燕赵都市报

  根据王安忆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米尼》还没有上映,便引起风波。日前,这部影片参赛第十四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在张贴的海报上,导演的署名是金琛,而从一开始购买版权、改编剧本、挑选主演并担纲导演的女导演陈苗却未见其名。昨天,记者分别致电陈苗和金琛,得知陈苗将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公道,在这件貌似个人情绪导致的纠纷背后,凸现了中国电影知识产权问题依然很不健全。

  陈苗:三年心血付诸东流

  擅长拍摄纪录片的陈苗在看过小说《米尼》后,萌生了把它搬上银幕的念头,2002年她从王安忆手中买下了电影改编权。随后展开了剧本创作,对原著中的敏感问题进行了改动,例如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上海一对“扒手”夫妻的身上。她将电影版改成了现代都市。2004年陈苗将完成剧本给张艾嘉看,张艾嘉对此很有兴趣,立刻向她推荐了爱徒李心洁,定下李为女主角。男主角则是陈苗向来心仪的刘烨,而当时刘烨正在美国赶拍其进军好莱坞的第一部电影《暗物质》,经过再三考虑,陈苗决定等待刘烨,推迟一年开机。

  在确定主演的同时,陈苗找到投资方西影集团,与该集团总裁签订了合同,西影集团派来了执行制片人王大为。然而影片开拍才三天,王大为突然要求停机,修改剧本,要求把男主角的身份由卖盗版光盘的街头商贩改称小偷。陈苗说,她和其他主创当时都懵了,但还是选择了妥协。2005年3月,电影正式进入拍摄,可在开拍第23天,王大为又决定停机,一停就是三天,随后导演金琛进入剧组以执行导演的身份工作。

  陈苗说,当时王大为明确告诉她,金琛只是来帮哥们忙的,不用署名。她当时为了电影进度着想,同意金琛进入剧组。但影片拍摄完成进入后期剪辑时,王大为拒绝陈苗参与剪辑工作,她从此与该片“断了”联系。直到2006年在杭州金鸡百花电影节上,陈苗得知,影片参展,署名为金琛,今年的大学生电影节,《米尼》参赛,署名依然为金琛。陈苗说,这种侵害她应有权益的行为深深伤害了她。现在她正在搜集相关证据,预备近日向法院提起正式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致电执行制片人王大为,手机关机,他之前在媒体上曾说,陈苗没有与他签订过任何合同,在导演署名上只好写了金琛。陈苗回应说,她与西影总裁的合同就足以证明自己与这部戏的关系,她认为,这件事是王大为在钻中国电影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健全的空挡。

  金琛:她不够胜任导演

  记者随后致电正在拍戏的导演金琛,他表示“这件事情跟我没关系”,因为金琛的到来是出品方的意思,陈苗被“换掉”是因为她总是拒绝制片方的要求,影片拍摄时,陈苗的部分在前23天,后来则是金琛完成,后期她也没有参加。金琛认为,虽然陈苗和他都是同一代导演,但陈苗能够胜任纪录片导演,而不能胜任剧情片导演。记者问他陈苗性格怎样,金琛回答:“我们曾经是好朋友,我只能说她是一个很独特的人,毕竟是女孩子,我不能评价太多。”

  陈苗听完金琛的评述后,有些伤感地说:“我们确实曾经是好朋友,我和金琛同年,他毕业于中戏,我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blog),在电影圈我们还不能担当中坚,应该团结才对。”本报记者 侯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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