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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陈苗欲上告法院 坚称要捍卫自己署名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8: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导演陈苗欲上告法院坚称要捍卫自己署名权(图)

导演陈苗(资料图片)

  (记者 卫昕) 《十三岁女孩》作为十部参赛片正式入围本届戛纳电影节青少年竞赛单元的好消息并没让该片的青年女导演陈苗高兴起来,这几天她正在为维护自己在影片《米尼》中的导演署名权而四处奔波。陈苗表示,该片从购买电影改编权到修改剧本,从敲定男女主角的最终人选到最后的执导拍摄,她都是以电影导演的身份工作着的,谁知道这部影片公开亮相时,导演署名一栏竟然是其他人。昨日,她向记者表示,由于该片的制片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相关权益,她将于近日向法院提起正式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苗表示,2002年上半年,她买下了著名作家王安忆的中篇小说《米尼》的电影改编权,随即进行了电影剧本创作。2004年上半年,她的剧本得到著名影星、导演张艾嘉的青睐,张艾嘉推荐爱徒李心洁出演女主角。而男主角则是陈苗一开始便心仪的刘烨,因为刘烨忙着拍摄进军好莱坞的第一部电影《暗物质》,剧组推迟开机一年。她所在的苗子公司与西影集团股份公司签订了联合摄制合同,导演为陈苗,而西影集团的王大为则是该片的执行制片人。2005年3月10日,电影正式进入拍摄。就在电影开拍23天后,王大为决定停机,要求让导演金琛进入剧组辅助导演执行工作。陈苗表示,当时王大为明确告诉她,金琛只是来帮哥们忙的,不用署名。她当时为了电影进度着想,同意金琛进入剧组。电影也于4月13日顺利杀青。但影片拍摄完成进入后期剪辑时,执行制片人王大为却拒绝她参与剪辑工作,她从此与该片“失去”联系。

  去年11月,影片《米尼》作为参展影片在第15届金鸡百花电影节亮相,但影片的导演却署名金琛。陈苗随即与律师赶到杭州,跟电影节组委会进行交涉。但今年4月在北京大学生电影节上亮相的《米尼》导演署名仍然是金琛。陈苗透露,在该片开拍前,王大为曾让她出资20万,双方出资购买电影的海外版权,并由他全权负责该片海外版权的购买。但是至今她都没有看到该片海外版权的购买合同和相关凭据,因此向北京市朝阳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去年2月,法院判定她胜诉,但至今王大为都没有返还20万元现金。

  据悉,王大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曾于2005年对陈苗的剧本提出修改方案,但陈苗拒绝接受。而陈苗拍摄的三分之一不到的样片,他看后觉得不能通过,于是结束了与陈苗的合作,改由金琛执导,目前的影片全是后来重拍的,为此还造成60多万元的损失。王大为还表示,影片完成后,他等了陈苗3个月签订合同,以给她安排相应的职务,但始终没得到答复,所以字幕上的导演自然是金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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