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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岚为演出电影《南京!南京!》 自掏几十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14:41  扬子晚报

  因为《又见一帘幽梦》中“绿萍”一角成功上位的秦岚(blog),很快接到了陆川(blog)电影的邀约。昨天,记者得知,这位新一代“瑶女郎”最近自掏腰包几十万,才得以进驻《南京!南京!》剧组,和范伟演绎抗日时期的一对夫妇。

  秦岚在《南京!南京!》剧组呆了10天,目前已经完成了她和范伟在上海的戏分,离开了剧组,在杭州拍蒋家骏执导的时装剧《伤城之恋》。对于传闻称她“金钱铺路”,有“潜规则”之嫌,秦岚沉吟了一下解释道:“我确实是花了几十万才得以去《南京!南京!》剧组拍戏,但与其说是潜规则,不如说是明规则较好。虽说我在经济上受到损失,但我真的很感谢《伤城之恋》剧组、《南京!南京!》剧组,感谢陆川导演和蒋家骏导演”。

  原来,今年7月份,《南京!南京》剧组在选择演员时,已将目标锁定秦岚。秦岚当时正在休整,但知道这是一部反映民族灾难的电影时,便很高兴答应出演。随后不久,蒋家骏导演又邀请秦岚出演电视剧《伤城之恋》的女一号。经纪公司在确认两部戏不相冲突的情况下,替秦岚接下。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伤城之恋》拍到一半时,电影《南京!南京!》提早开机,且导演陆川根据其时的实际情况,对剧本作了些调整,需要秦岚在剧组多呆几天。作为女一号,秦岚的中途离开,将导致《伤城之恋》剧组停工。秦岚和经纪公司商量后,决定赔偿《伤城之恋》剧组的损失。为此,秦岚本人为此花了几十万。对此秦岚说:“我们演员的片酬挣起来也不容易,尽管如此,还是得遵守合约,职业道德这四个字,是任何人都应遵守的规则。《南京!南京!》签约在前,我不能违约。《伤城之恋》剧组因我停工,按照合约损失自然得由我来付。”对此,《南京!南京!》导演陆川也表示非常感动,他说:“因为档期的原因,秦岚赔钱出演《南京!南京!》,基本上算是零片酬出演。我很感动于秦岚。” 张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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